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金运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富民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富财通[2022]13号)文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整体支出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在评价中我们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等基本评价方法对整体支出进行真实、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采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根据《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富办通〔2019〕32号),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富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富民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2.法规科。负责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住建局重大事项听证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监督、审核及对外执法联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牵头依法行政建设;牵头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牵头法制宣传、法制教育;负责法律顾问管理联络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牵头开展工作。
3.城市建设管理科。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燃气设施建设;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城市燃气供应许可证管理;负责贯彻城市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市场准入的许可审查和许可年检;负责参与城市燃气、液化气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县城公园绿地、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职责;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建设其他事项。
4.村镇建设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与管理,配合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协调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5.建筑市场和建筑科技监管科。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负责推进并实施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房屋墙体材料革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监管推广工作;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工程招标、造价咨询、建筑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申报、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等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从业人员登记审查和上岗培训;负责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
6.住房保障科。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物业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及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纠纷的调处。
7.人防工作科。负责人民防空警报、器材的技术保障工作和防空袭警报的鸣放工作;负责全县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设施项目的审批,依法对城市或重要经济项目的防空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教育和宣传,对公民和中、小学生进行人防教育,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负责县政府交办的人防其它工作。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下属4个事业单位: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富民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加挂富民县住房保障中心牌子)。
我单位编制总人数50人,其中:局机关9人、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5人、富民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7人、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10人,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9人(加挂住房保障中心牌子)。
实有总人数42人:其中,局机关8人,变动情况2021年9月17日调出1人,2021年11月19日调入1人;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14人,增加原因,按编制新招2人;富民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5人,减少原因是7月23日退休一人;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9人;房地产管理所(含住保中心)7人,10月调出1人。
(二)部门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昆明市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房屋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筑经济指数,按时收集上报的地方主材价格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
6.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外埠(县外)进富企业的市场准入登记及管理工作;对城市建设进行监察。
7.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立项;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公园绿地、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9.负责建筑物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直管公租房日常管理、修缮、改造建设及租赁经营等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所有权因产权、交易管理导致不动产登记产生争议、纠纷进行处理。
11.负责城区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2.负责全县建筑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建筑行业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昆明市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4.负责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监督管理、验收、维护工作和防空地下室拆除、改造审查;组织开展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15.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职工教育、技工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对城中村、县城规划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旧住宅区、县城棚户区等特定城市建成区进行改造)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做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等。
17.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完成“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及时调整帮扶措施。节日期间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和大米、食用油、化肥等物资,通过坚持不懈的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引导、鼓励帮扶对象,积极开展生产,5年来我局帮扶的对象已脱贫,没有出现返贫;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6年-2021年完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4460户,其中:“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434户、非4类重点对象1002户、农房抗震改造1024户,完成率100%,入住率100%。4类重点对象户档资料已完整归档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信息检索系统,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按时“清零”。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5年来积极选派4名能力强、有担当的优秀职工担任东村镇中民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加强与村组织的常态化沟通,协调、落实具体帮扶项目。
二是及时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十三五期间,主办人大建议共62件、政协委员提案46件,人大建议办理结果为A类共28件,占45%,B类20件,占33 %,C类11件,18%占。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A类共29件,占63 %,B类14件,占30 %,C类3件,占6%。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克服资金不足,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三是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工作。“十三五”期间共完成革任务共20项。
四是助力经济指标完成。较好完成“十三五”期间我县建筑业总产值任务指标,建筑业总产值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20%左右,并逐年稳步增长。
五是全力做好公租房管理分配。“十三五”期间我县共建成保障性住房3671套截止目前,共分配3523套,(其中:县住建局2409套已全部分配入住,分配率达100%,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分配1114套,剩余148套,分配率88.36%),惠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人群6995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覆盖面达100%。
六是房地产及物业管理逐步规范。“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建成商品房10438套(商铺1536套、住宅8902套),建成面积133.78万㎡(住宅108.83万㎡、商业24.95万㎡);已销售4780套(面积58.75万㎡),其中住宅销售4387套(面积51.64万㎡)、商业销售393套(面积7.11万㎡);未销售存量商品房为5658套(面积75.23万平方米),其中存量住宅为4515套(57.39万平方米)、存量商铺为1143套(面积17.84万㎡)。已销售商品房中本地户口购买比例为39%,非富民本地户口人群购买比例为61%;目前全县共28个房产项目,其中12个已建好,12个在建,4个正在评估,4个正在评估房产项目主要是以前年度开发因资金链断裂的烂尾项目,通过各方面努力及棚户区改造推进逐步解决。继续加大物业服务管理,督促物业公司组建成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红色党支部,开展各小区的物业管理。要求对已建成但未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商住小区一律不得交房入住,对目前11个存在“临电交房”的小区项目,继续督促各项目业主积极协调筹措资金,及时完善正式供电的建设、审批等工作,尽快解决使用临时供电的问题。
七是质量安全监管抓严抓实。5年共办理监督注册项目34个,受监督工程共计156个,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署覆盖率达100%,安全生产承诺书签署覆盖率达100%。设立永久性标牌覆盖率达100%。深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8262余次,排查隐患4064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98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747份,下发各类专项检查通知书1784份,告诫约谈会71场次。组织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64场次,发放试卷17992份,培训人数22436人;完成6家燃气(含天然气和液化气)企业及4个气站、11个液化气供气门市站点的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检查工作。配合市级开展26次常规检查;配合县级领导开展了节假日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瓶装供应站10个,检查燃气用户1325户,排查发现问题39个,完成整改39个;召开安全生产例会58场,专题会议149场,及时总结、分析了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动安全管理工作,5年来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八是强化建筑企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十三五期间建我县筑企业已由原来20余家发展到现在的69家,其中建筑企业资质壹级总承包2家,贰级资质总承包19家,1家监理建筑企业,其余资质为叁级、专业承包和劳务施工资质企业。
九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做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11,涉及相关权责事项270余项。认领、完善省、市政务服务平台90项(省级57项,市级33项),上线率达100%,可全面实现线上审批。共审核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0件,总建筑面积1568439.57平方米,合同价格:447742.77万元。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13项,核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11项,整改未复验项目2项,受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7项。
十是持续开展城市“四治”专项行动及城市“三改”工程项目稳步推进。完成散旦镇、款庄镇、永定街道办、赤鹫镇、罗免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一体化设施建设工程,实现集镇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已达86%。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1座,县城污水收集治理全覆盖。污水治理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2.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班张村、东城河2个片区已签订征收协议1432户,占实际总户数1873户的76.45%;国开行及市土投公司共拨付到市保障房公司账户资金7.04亿元,已兑付资金7.04亿元;自筹资金2800万元,已兑付资金2800万元;房屋拆除共10.6万平方米(其中班张村拆除4.85万平方米,东城河拆除5.7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到位1010万元,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资金使用进度按计划正常推进。
二是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进情况。8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达到改造标准,同时完成部分周边路面修复工作,西街及永兴路改造路面面积:4260.99平方米,西街道路长度:421.25米,沥青铺设厚度是8CM;永兴路长度150米,沥青铺设厚度8CM。
三是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一)富民县城三个易涝片区地下排水管渠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
1.永定街道高跷河片区排水管渠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新建、改造排水管渠及雨污分流管网全长10512米,增设雨水篦子188个;
2.永定街道沙河片区排水管渠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新建、改造排水管渠全长18514米,增设雨水篦子464个;
3.大营街道大营小河片区排水管渠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新建、改造排水管渠全长15007米,增设雨水篦子45个。
(二)富民县城建成区排水防涝设施及配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昆明行知中学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及配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新建排水防涝泵站1座,雨水调蓄设施1个,雨洪行渠通道5903米,泵站自动控制系统1套,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1套,应急抢险移动泵车1台,发电机1台;
2.永定街道川心营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及配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新建排水防涝泵站1座,雨水调蓄设施1个,雨洪行渠通道4218米,泵站自动控制系统1套,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1套,应急抢险移动泵车1台,发电机1台;
3.大营街道城器墩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及配套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新建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设施1个,雨洪行渠通道8041米,遥测遥控及预警预报系统1套。
(三)富民县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1.富民县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新建、完善富民县城市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系统1套,新增雨量计168个、液位计168个、流量计168个;
2.应急管理队伍配套设备及物资筹建项目:筹建应急管理队伍配套管理车辆6辆,通讯设备40套,抢险应急专用服装40套。
四是螳螂川截污干管改造项目推进情况。螳螂川截污干管工程已完成螳螂川大桥节点截污干管改造,建成管网2434米,完成率为100%,实现沿岸污水收集处理。完成螳螂川西岸道路改扩建项目(昆禄公路大桥至村上春墅北面老河道)的收尾工作。
(四)部门管理制度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相继制定了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制度》、《学习制度》、《作息制度》、《民主评议和年终考核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等,让制度管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21年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收入1676.98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17.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9.35万元。2021年决算收入6061.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决算收入5880.79万元,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80.48万元。
2021年预算按排财政拨款支出167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63万元,项目支出999.35万元。2021年决算支出753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7.47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80.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与预算数相比增加5860.9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上级拨付防洪排涝项目资金2076万元,污水处理项目、美丽县城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城市更新改造项目3780万元。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2021年全年收入合计633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61.27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277.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为:国防支出40万元,占总收入的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6万元,占总收入的1.11%;卫生健康支出65.12万元,占总收入的1.03%;节能环保支出150.34万元,占总收入的2.37%;城乡社区支出2941.28万元,占总收入的46.28%;农林水支出716.61万元,占总收入的11.3%;住房保障支出2148.97万元,占总收入的32.9%。
非财政拨款收入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万元,占总收入的3.08%;城乡社区支出71.3万元,占总收入的1.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5万元,占总收入的0.18%。
(2)2021年全年支出7753.1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567.33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7.6%;非财政拨款支出185.85万元,占全年支出的2.4%。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为国防支出29.6万元,占总支出的0.38%;节能环保支出150.34万元,占总支出的1.94 %;卫生健康支出66.6万元,占总支出的0.86%;城乡社区支出1781.41万元,占总支出的22.98%;住房保障支出4752.51万元,占总支出的6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26万元,占总支出的0.91%;农林水支出716.61万元,占总收入的9.24%。
2021年非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55万元,占总支出的2.38%;城乡社区支出1.3万元,占总支出的0.02%。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实际采购5万元,采购货物为台式电脑及会议室桌椅等,严格按审批程序公开招投标进行采购。
(七)固定资产情况
2021年固定资产年末净值41.6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9.87万元,专用设备18.42万元,家具、用具及装具9.44万元;无形资产年末净值3.9万元为县财政无偿调拨的用友财务软件、防空报警系统软件。固定资产管理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专人保管,落实到人,实行定期盘点,并对闲置资产进行及时处置,做到账实相符。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十三五”期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打造昆明最美后花园”和建设“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奋斗目标,以“昆明主城功能拓展区、绿色发展示范区、近郊休闲康养基地、现代滨河田园宜居新城”和“美丽县城、宜居富民”建设为抓手,致力于优化城乡布局、改善城乡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县城品味。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近期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着眼于富民未来的发展,体现富民独有的县城特色风貌,重点以住房保障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污水管网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工作,努力推进我县“建设主城功能拓展区、绿色发展示范区、近郊休闲康养基地、现代滨河田园宜居新城”的建设目标,以“一个美丽、两手抓互促进、三个改造、四个提升、五个管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压实责任和发扬担当精神,快速推进富民新城建设。
三、评价结论
(一)主要绩效
先后实施了市政道路、城市污水处理、建筑企业、燃气、房地产企业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县城建设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城镇面貌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在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呈现出一体化发展的良好趋势,圆满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为“十四五”规划的确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组对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紧扣财政整体支出的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年初预算分析、成本控制、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性分析、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目标情况、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及主要做法进行了评价,绩效自评得分97分,自评等次为优。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自我绩效评价,增强了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制定了内控制度。2021年我单位规范经费预算执行,严格管理“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各项资金管理,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做到公开全面、及时、有效。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社会、对单位都起到了激励作用,提高了工作效率、鼓舞了职工士气,增强了单位活力,达到了提高劳动效率、增强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为我县建设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项目预算资金较少。受县级财政困难的局限,我县很多关乎民生急需建设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还没有建。如:环城路只有西路、南路,没有东路、北路。二环闭合系统项目仅建成西二坏路水校段和瓦窑段,两段之间断开未连接;县城防洪排涝和地下管网建设不足。
二是县城更新改造还任重道远。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仅6.13平方公里,仅占全县国土总面积993平方公里的0.62%,县城建成区内还存在很多大村子,特别是核心区内还有很多改革开放前建成的老旧土坯房,这些老旧城中村,无统一规划,无消防通道,无排污管道,存在很多隐患。虽然近几年快速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仅仅只是县城更新改造的开始,“县城+村子”的现状还将长期存在。
三是城镇居民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水平还不高,历史遗留未解决问题多。富民县商品房开发建设较晚,现有的房地产项目主要集中在“十二五”期间开发建设,用电、用水、用气等基础设施不配套,临电、临水交房问题突出,税费延期缴纳、证件拖延办理情况严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
四是人员老化,人员配置严重不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全县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重要任务,工作量、难度、强度较大,往往一个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建成需要局内各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领导干部投入大量的精力。目前我局在职在编人员42人,平均年龄47岁,其中:40岁以下仅有5人(无30岁以下人员),50岁及以上的就有12人,其他25人都是46岁左右。随着县城更新改造的快速推进和住房建设、管理的不断增强,人少、事多,工作不专业的问题更加突出。
六、改进措施及建议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各项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建议县政府保障县城建成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增配工作人员。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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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一、部门决策(35分) | 1.部门目标(20分) | 1.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6分) | 6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3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3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2.绩效目标合理性(6分) | 6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2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2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3.绩效指标明确性(8分) | 8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2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2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2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2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2.部门职能(15分) | 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5分) | 5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5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1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1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2.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5分) | 5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5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3.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5分) | 5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3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2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1.预算管理(5分) |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 | 2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预算执行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2分)分) | 2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二、部门管理(20分) | 2.财务管理(5分)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2分) | 2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2.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 | 3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0.5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0.5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3.资产管理(5分) |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2.固定资产在用率(2分) | 2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4.业务管理(5分) | 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3分) | 3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1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1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2.政府采购规范性(2分) | 2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三、部门绩效(45分) | 1.部门产出(25) | 1.际完成率(6分) | 5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6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2.完成及时率(5分) | 5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4.质量达标率(7分) | 7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5.重点工作办结率(7分) | 6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5分。 | 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2.部门效果(20分) | 经济效益(3分) | 3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1)工作完成实际,对照绩效目标进行分析计算。 (2)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3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10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2分)。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效益(10分) | 10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生态效益(2分) | 2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绩效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相关资料。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4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问卷调查、访谈 | ||
合计 | 100分 | 97 | 评价等次:实际得分(S)≥90,优秀;90>S≥80,良好;80>S≥60,合格;S<60,不合格。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