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公示(2022年第03号)(沈杨华户拟建住宅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项目名称:沈杨华户拟建住宅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永定街478号
项目性质:住宅(新建)
申报单位(个人):沈杨华
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一次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有异议,修改后二次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4日
公示网址:http://kmfm.gov.cn/(公示公告栏)
公示地点: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及项目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于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及项目现场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到款庄小区部分住户《关于“沈杨华建房公示”的情况反映》,富民县自然资源局暂停了该项目规划审批程序,针对反映情况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根据规范进行复核、修改,具体如下:
一是要求建房申请人沈杨华对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加大拟建建筑退让款庄小区一侧用地红线的距离,确保退让用地红线不小于3米,满足地下室退让用地界线不小于3米的基本要求(沈杨华户申请拟建负一层为半地下负一层,挖深仅为正负零以下600mm)。
二是要求沈杨华户住宅设计单位依照相关设计规范,对沈杨华户拟建住宅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原有款庄小区6层住宅楼进行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结论:沈杨华户拟建住宅建设项目建成后对原有款庄小区6层住宅楼之间的东北侧的日照满足《宿舍建筑规范》(JGJ36-2016)第4.1.3条日照规定: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满足宿舍建筑半数以上的居住空间冬至日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日照要求。
三是修改后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不变,总用地面积510.00㎡,总建筑面积708.16㎡,容积率1.39,建筑密度35.37%,绿地率20.11%。
现将按相关审批程序,再次对沈杨华户拟建住宅建设项目进行批前二次公示。
审批公示图如下:
备注: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具有陈述、申辩等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富民县黎昌路政务中心7楼)。
电话:68816059(法规科) 68818629(规划科)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