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021年昆明市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根据《昆明市科技局关于科技特派员挂联贫困村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发挥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将科技、人才、信息、成果、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导入我县农业农村一线,推动农业科技精准扶贫,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整合科技特派员资源,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的开展科技特派员挂联建档立卡贫困村工作,建立科技特派员与我县两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结对服务关系,实现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
2.项目实施情况。我县东村镇中民村委会、赤就镇阿呐宰村委会列入了全市404个贫困村之中,按照市级方案要求,制定了《富民县科工信局关于科技特派员挂联贫困村实施方案(2019-2020年)》,由科技特派员云南鸣丰鹅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沐晓伟牵头,以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向市科技局申报,每个村委会获得了5000元的项目扶持资金。春耕生产前,向两个村委会分别送去了价值5000元的多元素复合肥,有效推动我县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力度。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资金来源由昆明市科技局拨款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科技特派员的交通、差旅、保险和培训等费用,以及补贴所服务的贫困村购买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费用,其中1万元用于购买化肥发放给两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千元用于工作经费。
4.组织及管理情况。成立以富民县科工信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技科负责人、东村镇科委负责人、赤就镇科委负责人、科技特派员为成员的全覆盖贫困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工信局,由科技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络协调督促落实相关事项。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发挥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将科技、人才、信息、成果、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导入我县农业农村一线,推动农业科技精准扶贫,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整合我县科技特派员资源,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的开展科技特派员挂联贫困村工作,建立科技特派员与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结对服务关系,实现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定期对挂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的科技特派员开展专业技术、业务工作等方面的素质提升培训;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需求及问题,组织专家团队指导科技特派员工作队的科技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机制,与时俱进。
(2)效果目标。截止目前,富民县共1名科技特派员,2个脱贫村(东村镇中民村、赤就镇阿呐宰村),为了实现全县科技特派员对脱贫村科技服务全覆盖,科工信局统筹本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针对贫困村分布特点,对科技特派员进行合理调配,以镇为单位,组成科技特派员挂联脱贫村工作队,以工作队的形式开展县域内的脱贫村科技服务工作。科技特派员与服务的贫困村、县科工信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进行全覆盖的签约服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该项目资金是以科技计划项目的形式向市科技局申报,整个项目管理过程比较规范,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均已经实现。预算编制合理,成本支出真实可靠,资金使用效率高,有效推动我县科技精准扶贫力度。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该项目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实用,相关数据真实有效。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优。
(二)主要绩效。充分发挥了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有效推动了乡村振兴,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四、成本效益分析。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科技特派员挂联建档立卡贫困村项目扶持,资金通过市财政--县财政--县科工信局,并实现资金足额、及时支付到与脱贫村结对帮扶科技特派员,并要求实行专款专用,并用于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结对帮扶上,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绩效,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因地制宜、有的放矢的开展科技特派员挂联脱贫村工作,实现了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对脱贫村的管理和服务,提升服务质量,经常性为脱贫村提供科技服务,确保脱贫村脱贫不返贫。
附件1:科工信局2021年昆明市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科工信局2021年昆明市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1 | 1 | 0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0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1 | 0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0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0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0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2.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0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②分配结果是否公开、透明。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0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 2 | 2 | 0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3 | 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二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0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0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0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0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4 | 2 | 带来的经济效益不够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6 | 2 | 实现的社会效益不够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5 | 1 | 可持续影响力度不足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0 | |||
合计 | 100 | 95 | 5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