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渔政执法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监测渔政执法情况,防止水产养殖安全事故发生。
2.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实施按照工作方案和省市渔业渔政工作任务及要求开展落实。完成螳螂川—普渡河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检查巡查145次、市场检112次、发现非法捕捞3起、行政立案调理1件、刑事立案2件、判决1件、因当事人生病停止办理1件;通过张贴禁捕通告146份、设置禁渔通告宣传牌18块、禁捕禁钓标识牌20块、禁渔告知书340份、禁渔宣传标语72条等广泛宣传,定期不定期巡查和执法检查以及案件查办起到了一定宣传教育和震慑作用,非法捕捞现象得到遏制,水生生态逐步恢复;完成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检测36批次,合格率100%;完成1家企业、1家个体工商户、1家养殖户养殖水产品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配合昆明动物研究院完成野生水生资源调查工作;加强水产养殖安全宣传检查工作,全年未发生水产养殖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昆财农〔2021〕91号县区渔政执法经费20万元。拨7镇(街道)渔业安全生产、禁渔宣传、渔业资源普查、长江渔文化资源普查等工作经费7万元。设置螳螂川—普渡河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宣传标志、标识牌,禁渔宣传标语18780元;禁止捕捞垂钓标识牌正在设置,待设置完毕统一支付。其余经费用于渔政执法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检测,联合执法检查,禁渔工作会议,渔业资源普查,长江渔文化资源普查等相关支出0.3847万元,尚未支付10.7373万元。由于我县没有配备渔业渔政工作经费,市级已经下达了该笔渔政执法经费,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该笔经费均精打细算,节约使用。
4.组织及管理情况
为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主要工作科室中心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项目实施镇(街道)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方案和渔业渔政工作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切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开展螳螂川—普渡河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按时召开季度联席会议;加强禁渔规定宣传,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执法。
2.年度目标
打击非法捕捞、贩卖、制作等行为;完成市级下达的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完成养殖水产品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任务;完成渔业安全生产建工作任务,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1)产出目标。开展检查(核查)45次数、参与检查(核查)人数225人次、检查(核查)任务完成率95%、完成时限12月30日、问题整改落实率100%。
(2)效果目标。天然水域鱼类种群结构,自然种群逐步恢复;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格率95%。群众满意度9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
(2)公开公正;
(3)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
由主管部门成立评价工作小组,采取指标评价和数据收集,综合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得分98分,达优秀级别。
项目实施按照工作方案和省市渔业渔政工作任务及要求开展落实。完成螳螂川—普渡河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检查巡查145次、市场检112次,发现非法捕捞3起、行政立案调理1件、刑事立案2件,判决1件、因当事人生病停止办理1件、通过张贴禁捕通告146份、设置禁渔通告宣传牌18块、禁捕禁钓标识牌20块、禁渔告知书340份、禁渔宣传标语72条等广泛宣传,定期不定期巡查和执法检查以及案件查办起到了一定宣传教育和震慑作用,非法捕捞现象得到遏制,水生生态逐步恢复;完成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检测36批次,合格率100%;完成1家企业、1家个体工商户、1家养殖户养殖水产品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配合昆明动物研究院完成野生水生资源调查工作;加强水产养殖安全宣传检查工作,全年未发生水产养殖安全事故,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主要绩效
(1)产出目标。完成螳螂川—普渡河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检查巡查145次、市场检112次、发现非法捕捞3起、行政立案调理1件、刑事立案2件、判决1件、因当事人生病停止办理1件、通过张贴禁捕通告146份、设置禁渔通告宣传牌18块、禁捕禁钓标识牌20块、禁渔告知书340份、禁渔宣传标语72条等广泛宣传;完成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检测36批次,合格率100%。
(2)效果目标。螳螂川—普渡河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起到了一定宣传教育和震慑作用,非法捕捞现象得到遏制,水生生态逐步恢复。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100%,基本调查清楚了我县水产养殖种植资源情况。全年未发生水产养殖安全事故。
(3)时效目标。按照市级规定时限完成禁渔执法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水产养殖种植资源普查。
(4)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5%。
四、成本效益分析
因我县渔业渔政工作经费缺乏,精打细算,充分考虑该笔经费使用最大限度发挥效益,资金使用全部用于渔业渔政管理工作中,未发生截留挪用等情况。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与禁渔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商讨禁渔工作安排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打击力度,减少非法捕捞行为的发生;加强“十年禁渔”宣传,通过张贴禁渔通告,在重点河段设置禁渔通告宣传牌,禁捕禁钓标识牌,发放禁渔告知书,镇(街道)及村(居)委会会议传达禁渔规定,利用手机平台发布禁渔信息等多种途径加强禁渔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使广大群众自觉杜绝非法捕捞、制售、食用野生鱼的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人员缺乏,人少事多,工作疲于应付;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有待加强。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加强人员保障,配套项目资金。
附件1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渔政执法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4 | 1 | 人员缺乏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2.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②分配结果是否公开、透明。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二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5 | 1 | 人员缺乏工作受影响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8 | 2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