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1)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6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1〕105号)文件安排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资金16万元及支持农经统计项目项目资金0.5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为扶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增强,全面完成农村经营管理统计信息统计报表1套,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资金管理使用满意度大于等于80%。
(2)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101号)文件安排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5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为扶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增强,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资金管理使用满意度大于等于80%。
(3)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161号)文件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
2.项目实施情况
(1)省级财政资金扶持4个合作社发展资金16万元,具体补助资金为:富民泽明种植专业合作社20亩桃园提质增效项目补助4.3万元、富民马场种植专业合作社水池建设项目补助3.7万元、富民众鑫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品种引进和水池建设项目补助4.3万元、富民康辉食用菌产销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补助3.7万元;2021年度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经统计项目补助资金0.5万元,具体为拨付县农经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工作经费0.5万元。
(2)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合作社提升能力专项资金共计5万元。具体目标为扶持县级示范社富民鑫季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蓄水池建设项目。
(3)市级财政资金扶持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其中:扶持富民众鑫种植专业合作社(2021年市级示范社)5万元和富民泽明种植专业合作社(2021年市级示范社)5万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省级财政资金扶持4个合作社发展资金16万元,其中:富民泽明种植专业合作社20亩桃园提质增效项目支出资金共计5.37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4.3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1.07万元;富民马场种植专业合作社水池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共计6.6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3.7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9万元;富民众鑫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品种引进和水池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共计9.06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4.3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4.76万元;富民康辉食用菌产销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支出资金共5.6698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3.7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1.9698万。2021年度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经统计项目补助资金0.5万元,具体为拨付县农经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工作经费0.5万元。
(2)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合作社提升能力专项资金共计5万元。具体目标为扶持县级示范社富民鑫季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蓄水池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共计7.137759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5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137759万。
(3)市级财政资金扶持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其中:扶持富民众鑫种植专业合作社(2021年市级示范社)5万元和富民泽明种植专业合作社(2021年市级示范社)5万元。
目前两个示范社建设项目正在抓紧实施中,尚未完工。
4.组织及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按照《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6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1〕105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10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161号)文件要求以及各个项目计划书按时序组织实施。
项目采取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建的方式进行建设,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实施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项目实施的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对项目实施负全部责任。县、镇农经中心负责该项目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相关科室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整改。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项目资金按流程先填制《资金审批表》,待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研究通过后拨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应用和生产能力,专款专用,规范使用。项目实施单位涉及的镇(街道)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专款专用,如有挤占挪用,将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6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1〕105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10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161号)文件要求,扶持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个,扶持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扶持2个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增强,全面完成农村经营管理统计信息统计报表1套,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资金管理使用满意度大于等于80%。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①省级财政资金扶持4个合作社发展资金16万元,其中:a.富民泽明种植专业合作社20亩桃园提质增效项目支出资金共计5.37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4.3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1.07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为:引进新品种嫁接黄金密1号360株、中油桃180株、中桃9号、秋燕120株、春美120株、春雪120株;购买磷肥120袋;钾肥100袋。b.富民马场种植专业合作社水池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共计6.6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3.7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9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为:修建17×10×4(立方米)土工膜水池1个;修建13×13×4(立方米)土工膜水池1个;修建17×10×4(立方米)土工膜水池1个;修建16×14×4(立方米)土工膜水池1个;修建16×10×4(立方米)土工膜水池1个。c.富民众鑫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品种引进和水池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共计9.06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4.3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4.76万元。具体建设内容为:修建蓄水池1个;引进车厘子新品种780株;安装滴灌设备1900米;安装周边围栏1600米;平整土地13亩。d.富民康辉食用菌产销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支出资金共计5.6698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3.7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1.9698万。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钢架棚2个1170㎡;建设喷灌设施(PEC)材质210米3分管;购买玉米芯13144千克;引进平菇种子800袋。e.2021年度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经统计项目补助资金0.5万元,具体为拨付县农经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工作经费0.5万元。
②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合作社提升能力专项资金共计5万元。具体目标为扶持县级示范社富民鑫季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蓄水池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共计7.137759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5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137759万。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蓄水池1个4298.66立方米;安装PE110管道120米;安装PE90管道380米;安装水池周围护栏180米。
③市级财政资金扶持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其中:扶持富民众鑫种植专业合作社(2021年市级示范社)5万元和富民泽明种植专业合作社(2021年市级示范社)5万元。
目前两个示范社建设项目正在抓紧实施中,项目尚未完工。
(2)效果目标
①社会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带动能力增强。
②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能有效提高项目区的人居环境。
③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项目实施,服务对象满意度及资金管理使用满意度可以达到80%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69号)和《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昆财农〔2021〕105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101号)和《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161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规范,在县级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目标任务。
项目采取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建的方式进行建设,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实施中,合作社是项目实施的主体,合作社理事长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人,对项目实施负全部责任。县、镇农经中心负责该项目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合作社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财政局相关科室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项目自评小组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主要从项目立项、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及所实现效益等方面对实施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方法
按照项目实施工作情况采用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地查看,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的情况介绍,核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了解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对照查证复核相关资料等,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构建指标体系,按照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发掘项目管理中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交由项目主管科室进行自评;最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总体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项目按照省市时限要求完成了项目验收工作,项目自评97分。
(二)主要绩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中无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成本效益分析
1.省级财政资金扶持4个合作社发展资金16万元,其中:富民泽明种植专业合作社20亩桃园提质增效项目支出资金共计5.37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4.3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1.07万元;富民马场种植专业合作社水池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共计6.6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3.7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9万元;富民众鑫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品种引进和水池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共计9.06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4.3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4.76万元;富民康辉食用菌产销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改扩建项目支出资金共5.6698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3.7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1.9698万。2021年度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经统计项目补助资金0.5万元,具体为拨付县农经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农村经营管理统计工作经费0.5万元。
2.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合作社提升能力专项资金共计5万元。具体目标为扶持县级示范社富民鑫季源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蓄水池建设项目支出资金共计7.137759万元,其中财政扶持资金5万元、合作社自筹资金2.137759万元。
3.市级财政资金扶持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资金10万元。其中:扶持富民众鑫种植专业合作社(2021年市级示范社)5万元和富民泽明种植专业合作社(2021年市级示范社)5万元。
目前两个示范社建设项目正在抓紧实施中,尚未完工。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股份合作机制,由农户自愿联合,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组建合作社,有效地把分散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起来。通过建立合作社内部公共信息渠道,用内部组织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经济效益明显的提高调动了农户的积极性,促进了规模化产业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在制作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总结工作难度大;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困难;项目形成的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水平;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改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结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合作社资产管理维护有关制度,更好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资产的作用,提高项目资金效益,更好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服务,发挥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1
富民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3 | 1 | 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的业务管理制度不完整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2.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②分配结果是否公开、透明。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二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5 | 1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有所带动,但效果不明显。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7 | 1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带动效果不显著。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7 | 3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