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摸底调查工作经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加快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确权〔2021〕118号)、《昆明市加快清理和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昆不动产化遗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拟定了《富民县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明确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牵头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对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进行调查清理,并向县领导小组上报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进行调查清理汇总情况和各项目基本情况,为加快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2. 项目实施情况。
2021年7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通过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梳理本地区存在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涉及住户、手续办理、税费缴纳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等基本情况,完成分类梳理汇总。
3.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按照富财预〔2021〕1号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摸底调查工作经费安排,县级财政已核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摸底调查工作经费3万元。目前已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已将资金拨付到各镇(街)。
4. 组织及管理情况。
(1)组织情况和项目实施流程。按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7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通过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梳理本地区存在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涉及住户、手续办理、税费缴纳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等基本情况,完成分类梳理汇总。2021年8月18日召开富民县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单,完成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摸底调查工作。(2)资金拨付流程。我局于2021年10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核拨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摸底调查工作经费,共计资金:30000.00元,按永定街道10000元,大营街道6000元,赤鹫镇、款庄镇各4000元,罗免镇、散旦镇、东村镇各2000元的补助方式核拨到各镇(街)。
(二)绩效目标
1. 总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清理和化解我县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2. 年度目标。在2021年底前,按照90%化解目标解决全县范围内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并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遏制增量、化解存量”的工作目标。
二、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阐述的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本次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摸底调查工作经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确保项目资金投入方获知该项目进展情况,满足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的需求,进一步确认项目组织对项目承诺的实现程度,并作为考核工作成果和实施奖惩的依据。同时,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发现项目实施的问题,以便提前采取措施。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本评价遵循科学规范,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摸底调查工作,公平公正的对摸底调查工作中的资金使用,以及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各种效益进行评价。
2. 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通过认真分析对比摸底调查前后,以及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的惠民、利民性等方面,反映出摸底调查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及意义。
三、 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通过本次评价各项年度相关目标已完成,无违反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财政资金的支出已取得较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
(二)主要绩效
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打下坚实基础。
四、 成本效益分析。
该项目为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打下坚实基础,产生的成果,优化了有关财产登记方面的营商环境,对提高经济活力起到的相应的作用。
五、 主要经验及做法
积极加强与镇(街)的对接,做好资金拨付和使用工作。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摸底调查工作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