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购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富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购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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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雄辉招标有限公司受富民县应急管理局的委托,对富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 采购公告内容
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2.1项目编号:XHZB-2022-ZC004。
1.2.2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总理批示要求,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74号)、《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富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全县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当前全县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各级党委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1.2.3采购范围:完成富民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案编制、普查培训、县级承灾体、历史灾害、综合减灾能力等调查成果数据库建设(含矢量数据)、质量控制与报告编制、县级成果验收及反馈整改、县普查数据综合性成果汇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2.4服务地点:富民县辖区内。
1.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编制,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数据汇交、上报。
1.2.6质量标准:按时限要求提交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的最终成果。
1.2.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2.8采购预算金额:¥900000.00元;
1.2.9最高限价:¥900000.00元;
1.2.9包件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1.3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2020年度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设立企业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并以截图方式存档,评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信用信息使用规则:投标人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1.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
1.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4 月 21 日 00 : 00 至 2022 年 04 月 27 日 23 : 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3开标:智能开标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6.55.195.54:8001/#/homePage)上发布。
5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富民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富民县旧县路1号
联 系 人:海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雄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富民县螳川西路滨江俊园1-13文昌书院三楼
联 系 人: 张健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者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若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行业监督部门:富民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871-68811353
综合监督部门: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监督电话:0871-68855539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4000034588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