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供〔2018〕56号)和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教育培训工作安排意见(市供〔2020〕21号)文件精神,以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产业〔2019〕29号)、《云南省供销社合作社关于2019年度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云供财发〔2019〕13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把供销合作社办成真正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利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平台,向着科技创、高质量、绿色化、特色化、品牌化、三产融合等方向发展,更好的服务我县农业、农村、农民,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为“三农”及乡村振兴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2.项目实施情况
(1)县财政消化财政挂账项目1项: 即富民供销合作社建设黎阳商场借款项目。
(2)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2项: 即富民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建设项目;芽苗菜“植物工厂”项目。
(3)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项目2项:即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扶持项目;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项目。
(4)昆明市供销社农产品经纪人教育培训项目。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1年,我社争取到省、市、县各类项目扶持资金82.45万元。具体为:
(1)县财政消化财政挂账项目1项: 即富民供销合作社建设黎阳商场借款项目,资金合计10万元。
(2)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2项: 即富民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建设项目无偿补助30万元;芽苗菜“植物工厂”项目无偿补助15万元,资金合计45万元。
(3)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项目2项:即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项目扶持10万元(农民富民润壵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扶持10万元(即:富民大山春晓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富民丰发种植专业合作社、富民森家果蔬专业合作社、富民小风口种植专业合作社、富民小信种植专业合作社、富民秀琼种植专业合作社、富民永发种植专业合作社、富民季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富民小山脚种植专业合作社、富民洪明种植专业合作社)每家补助资金1万元,合计:10万元。该项目资金合计20万元。
(4)昆明市供销社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资金:培训任务3项:基础培训95人,补助资金1.302万元;“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71人,补助资金4.2万元;供应链业务培训122人,补助资金1.952元,资金合计:7.454万元。
以上项目资金于2020年12月25日前分别下拨给17家项目实施单位。
4.组织及管理情况
根据《昆明市供销社、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供销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我社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转发给相关科室,并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实地到项目单位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各项目单位都在申报项目中开展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都能结合自己企业的实际,围绕项目申报内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评价内容,通过对照检查,各项目单位均完成了各项设定指标,有的还超过了预期效果。
资金拨付流程:一是县财政消化财政挂账项目(支付凭证号:18400111000089);二是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支付凭证号:18400111000082、18400111000083);三是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项目(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项目扶持10万元,支付凭证号:18400111000044;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支付凭证号:18400111000067、18400111000068、18400111000069、18400111000070、18400111000071、18400111000072、18400111000073、18400111000074、18400111000075、18400111000084);四是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资金(支付凭证号:18400111000085、18400111000086、18400111000087)。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根据昆明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标准》的通知(市供〔2018〕55号)和昆明市供销社 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供〔2018〕56号)文件要求,2021年完成县财政消化财政挂账项目1项,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2项,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项目2项,昆明市供销社农产品经纪人教育培训等6项目标任务。于2021年12月前超额完成了项目目标任务。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a、县财政消化财政挂账项目1项:
富民县供销合作社完成消化建设黎阳商场借款财务挂账10万元。
b、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2项:
富民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建设项目,据初步预测,“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平台建设预计投入约180万元:“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 零售网点平台建设预计投入180万元:供应链供应服务中心硬件设备、仓储、冷链设施等投资144万元。各镇(街道)基层供销社零售站建设每家投资1.5万元,合计:10.5万元。乡村终端零售站(点)建设每家投资0.35万元,合计25.5万元。芽苗菜“植物工厂”项目,把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形成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将现代生物促生技术、物理促生技术、根际间微环境系统控制技术融为一体,改变传统蔬菜种植中,化学农药依赖性高的现状,推动更安全高效的蔬菜无公害种植技术;预计投入总额72万元,其中,基础建设投入(装修)、操作器件投入及实验室投入,三个部分。预计基础建设投入(装修)约46万元、操作器件投入约18万元、实验室建设投入约8万元。
c、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项目2项,县供销社将扶持资金分配到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实现预期目标。2021年完成:(1)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一类示范社1个;(2)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发展成员社员50人,成员出资总额1300万元,入社社员350人,直接扶持带动农户200户,间接就业岗位350 个。
d、昆明市供销社农产品经纪人教育培训288人,即,培训3项:基础培训95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71人;供应链业务培训122人。培训目的:提高种植养殖大户素质,增加农民收入。
(2)效果目标
a、县财政消化财政挂账项目1项:
富民县供销合作社完成消化建设黎阳商场借款财务挂账10万元。
b、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2项:
富民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建设项目,据初步预测,“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平台建设预计投入约180万元:“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 零售网点平台建设预计投入180万元:供应链供应服务中心硬件设备、仓储、冷链设施等投资144万元。各镇(街道)基层供销社零售站建设每家投资1.5万元,合计:10.5万元。乡村终端零售站(点)建设每家投资0.35万元,合计25.5万元。芽苗菜“植物工厂”项目,把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形成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将现代生物促生技术、物理促生技术、根际间微环境系统控制技术融为一体,改变传统蔬菜种植中,化学农药依赖性高的现状,推动更安全高效的蔬菜无公害种植技术;预计投入总额72万元,其中,基础建设投入(装修)、操作器件投入及实验室投入,三个部分。预计基础建设投入(装修)约46万元、操作器件投入约18万元、实验室建设投入约8万元。
c、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项目2项,县供销社将扶持资金分配到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实现预期目标。2021年完成:(1)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一类示范社1个;(2)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发展成员社员50人,成员出资总额1300万元,入社社员350人,直接扶持带动农户200户,间接就业岗位350 个。
d、昆明市供销社农产品经纪人教育培训288人,即,培训3项:基础培训95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71人;供应链业务培训122人。培训目的:提高种植养殖大户素质,增加农民收入。
各项项目管理过程中,通过问卷调查,群众综合满意度达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年度项目设定、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
2.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此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3.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衡量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检验资金使用效果,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改进绩效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资金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2021年市级补助项目经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绩效评价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按照市、县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富民县供销社2021年度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合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经认真对照《富民县供销社2021年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5分,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主要绩效
各项目单位主要绩效:一是富民县供销合作社完成消化建设黎阳商场借款财务挂账10万元。二是富民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建设项目,据初步预测,“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平台建设预计投入约180万元:“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 零售网点平台建设预计投入180万元:供应链供应服务中心硬件设备、仓储、冷链设施等投资144万元。各镇(街道)基层供销社零售站建设每家投资1.5万元,合计:10.5万元。乡村终端零售站(点)建设每家投资0.35万元,合计25.5万元。芽苗菜“植物工厂”项目,把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形成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将现代生物促生技术、物理促生技术、根际间微环境系统控制技术融为一体,改变传统蔬菜种植中,化学农药依赖性高的现状,推动更安全高效的蔬菜无公害种植技术;预计投入总额72万元,其中,基础建设投入(装修)、操作器件投入及实验室投入,三个部分。预计基础建设投入(装修)约46万元、操作器件投入约18万元、实验室建设投入约8万元。带动农户1200户,受益人数1500人。三是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项目2项,县供销社将扶持资金分配到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实现预期目标。2021年完成:(1)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一类示范社1个;(2)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发展成员社员50人,成员出资总额1300万元,入社社员350人,直接扶持带动农户200户,间接就业岗位350 个。四是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培训288人,即,基础培训95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71人、供应链业务培训122人。通过对致富带头人、专业合作社行业和岗位培训,实现了资源、技术、市场和效益共享,为新农村建设探索了新方法和新途径。
四、成本效益分析
按市供销社及县财政要求,2021年消化财政挂账项目、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项目和农产品经纪人教育培训等6项目标。一是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结构:资金到位82.45万元,于2020年12月25日前分别下拨给17家项目实施单位。支出用于制作标牌、标准化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和业务等方面。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并经合作社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核使用。与项目无关的费用一律不得报销。二是项目和资金管理:专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由县财政和县供销社具体负责实施管理。县财政负责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理项目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县供销社负责项目资金的业务管理,对实施项目进行审核以及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财务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保证专款专用,做到了申报用途和实际用途一致。三是资金的节约性、资金使用效果:项目单位在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明确责任、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抓好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认真细致做好本单位的财政运行工作,充分调动各类积极因素。
3.有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4.严肃考核纪律、注重科学性、坚持公平性、既有群众意见,又有领导审核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年初项目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项目实施单位经济上形成相应压力;二是对项目预算缺乏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由于没有一套科学量化标准,导致单位项目预算随意性较大。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加大对各部门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完善项目支出制度建设,有完整的管理办法,对各项目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附件1:富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富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富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2 | 1 | 管理制度不健全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4 | 2 | 经济效益不明显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6 | 2 | 社会效益不突出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5 | 1 | 可持续影响不理想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5 | 5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