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鹫镇人民政府2021年普桥村委会蛤蟆塘民族团结进步村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赤鹫镇人民政府2021年普桥村委会蛤蟆塘民族团结进步村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按照《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民宗发〔2018〕59号)精神,经赤鹫镇党委、政府积极争取申报,普桥村委会蛤蟆塘村被列为云南省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工程示范村建设。
2. 项目实施情况。
赤鹫镇普桥村委会蛤蟆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共计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载体,以发展产业为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全力打造全镇“彝族、苗族同属中华民族示范区”。
(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投入建设资金80万元:新建200㎡活动室(框架架构,宽10m,长20m)一个;硬化村内道路1000m;新建150㎡停车场1个(平整活动室周边空地,铺设草坪砖,种植乔木、草籽);村内路灯安装14套件,控制箱及电表箱2套;新建垃圾房4座;安装民族团结示范村标志石头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展板、宣传标语、民族团结示范户标识牌制作;民族文化墙体治理10处(村内主干道路两边农户的墙体)。
(二)产业发展
投入产业发展互助资金20万元:支持农户发展玛瑙红樱桃、蜂糖李种植和黑山羊、肉牛养殖等特色产业,每户每年不超过5万元,使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归还本金后,如需继续使用产业互助资金可按程序再次申请。
3. 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25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农〔2021〕7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暂定名)的通知》(昆财农〔2021〕50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中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500万元分别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表),其中永定街道100万元、罗免镇200万元、赤鹫镇100万元、散旦镇100万元。
4. 组织及管理情况。
赤鹫镇高度重视该项目,着重把蛤蟆塘村打造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创建中的重要示范点,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成立赤鹫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杨晓东、镇长曾益兵任双组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等综合性工作;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了解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推动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绩效目标。
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
1. 总目标。
赤鹫镇普桥村委会蛤蟆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共计投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载体,以发展产业为抓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全力打造全镇“彝族、苗族同属中华民族示范区”。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设资金80万元:新建200㎡活动室(框架架构,宽10m,长20m)一个;硬化村内道路1000m;新建150㎡停车场1个(平整活动室周边空地,铺设草坪砖,种植乔木、草籽);村内路灯安装14套件,控制箱及电表箱2套;新建垃圾房4座;安装民族团结示范村标志石头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展板、宣传标语、民族团结示范户标识牌制作;民族文化墙体治理10处(村内主干道路两边农户的墙体)。产业发展。投入产业发展互助资金20万元:支持农户发展玛瑙红樱桃、蜂糖李种植和黑山羊、肉牛养殖等特色产业,每户每年不超过5万元,使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归还本金后,如需继续使用产业互助资金可按程序再次申请。
(2)效果目标。
通过蛤蟆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蛤蟆塘少数民族村的团结进取意识,科学规划了少数民族村庄建设和发展远景,实现基础及公共设施健全,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和亮化,有综合的文化、文体和活动场所、有公共服务,实现农民增收有保障、群众生活便利、居住环境更美丽、民族更加团结和睦。示范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我县平均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1、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我单位对项目建设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蛤蟆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明确性;对“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对“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对“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对“履职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认为绩效目标符合示范村创建目的。
2、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
(2)公开公正。
(3)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方法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明确性;对“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对“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全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细分析,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培训业务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普桥村委会蛤蟆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明确性;对“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对“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对“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对“履职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及综合评定,认为普桥村委会蛤蟆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
(二)主要绩效。
通过蛤蟆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蛤蟆塘少数民族村的团结进取意识,科学规划了少数民族村庄建设和发展远景,实现基础及公共设施健全,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和亮化,有综合的文化、文体和活动场所、有公共服务,实现农民增收有保障、群众生活便利、居住环境更美丽、民族更加团结和睦。示范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我县平均水平。
四、成本效益分析。
加强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管理,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中安排20万元作为蛤蟆塘村农业产业发展互助资金,制定农业产业发展互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群众增产增收致富。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中安排8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一律实行专款专用,资金按项目进度拨款,镇项目(扶贫)科对整个项目资金进行管理,按富民县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完成工程量,填写工程进度表、资金申请表,严格财经纪律。做好项目公示公告制,项目实施前,对工程项目内容、规模、资金进行公示;项目竣工后,对工程建设规模、质量、资金进行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资金审计、监督,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组织执行力不强。基层组织执行力不强,不能很好的负起责来,对项目建设工作漠不关心,而部分干部能力较差,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措施,影响了项目的进度。部分群众不配合。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没有集体主义精神,只为一己之私,不能抓住机遇深化发展,不积极配合项目建设。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方面,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执行力,确保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确保相关工程项目的进度。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建设氛围。向村民积极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的意义,让村民积极配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重点放到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上来,大力提升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和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
附件1:赤鹫镇人民政府2021年普桥村委会蛤蟆塘民族团结进步村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赤鹫镇人民政府2021年普桥村委会蛤蟆塘民族团结进步村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