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鹫镇2021年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无命案乡镇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赤鹫镇2021年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无命案乡镇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赤鹫镇“无命案乡镇(街道)”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用于开展易引发命案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员服务管控、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管控、治安乱点整治等工作,保障完成年终纳入县委目督考核任务等相关费用开支。
2. 项目实施情况。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95%以上,特殊重点人员管控率达到100%,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管控率达达到95%以上,治安乱点整治率达到95%以上。按预算计划执行。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云政法通〔2019〕8号无命案乡镇补助资金为实际补助资金,2021年度支出1万元用于赤鹫镇辖区内监控安装,2021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3. 组织及管理情况。
根据无命案乡镇补助使用范围,制定了各项具体工作方案及实施措施,以确保全面完成项目产出目标,达到预期效果及目标。
(二)绩效目标。
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
1. 总目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到95%以上,特殊重点人员管控率达到100%,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管控率达达到95%以上,治安乱点整治率达到95%以上。按预算计划执行。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整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源力量,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体系,逐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易引发命案的婚姻家庭纠纷、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组织风险等级评估,按风险等级及时落实相应的调处化解和防控责任。
(2)效果目标。
相应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均和预期一致。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严格财务管理制度,通过绩效评价达到优化管理、精准管理,形成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
(2)公开公正。
(3)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方法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明确性;对“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对“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全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细分析,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监控安装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分析;对无命案乡镇以奖代补资金支出的“目标设定”的合理性、明确性;对“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对“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对“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对“履职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分析及综合评定,认为无命案乡镇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成效显著。
(二)主要绩效。
四、成本效益分析。
赤鹫镇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无命案乡镇补助支出或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法通〔2019〕8号)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依法依规、安全高效。根据昆财行〔2020〕31号下达的赤鹫镇镇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无命案乡镇补助项目目标考核责任工作费用0.5万元,补助资金1万元,按预算计划执行。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控,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突出治安问题和混乱地区打击整治,加强重点物品管控,加强法治宣传和道德约束。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发挥群防组织作用,加强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重点推进视频监控设施建设,实现街道、公共复杂场所、重点部位、主要路口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强夜间治安巡逻,做好提醒警示工作;加强农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推广邻里守望互助做法,组织义务巡逻,提升农村命案防控能力。
附件1:赤鹫镇2021年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无命案乡镇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赤鹫镇2021年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无命案乡镇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