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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206-538004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6-01 15:02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五万头智能原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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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五万头智能原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1 15:02 浏览次数: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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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五万头智能原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万头智能原种猪场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松林村委会纪家冲

  建设单位:云南昆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昆洲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五万头智能原种猪场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县大营街道办松林村委会纪家冲,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02°31'13.393",北纬25°8'28.254"。项目占地166.94亩(约111300.37 m2),总建筑面积38000 m2。主要建设公猪舍、配怀舍、分娩舍、保育舍、测定舍、商品仔猪待售舍、种猪待售舍、病猪舍,配套建设辅料库房、办公楼、宿舍楼、粪污处理区等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建成后常存栏18743头,出栏原种猪、商品猪5万头/年,副产品为生物有机肥4720吨/年。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0.72万元。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及施工过程,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周边雨水沟渠。建设1座≥3000m³的农业灌溉水储存池,建设一座≥200m3/d的污水处理站(“固液分离+厌氧(UASB)+好氧(完全混合活性污泥法)+消毒”工艺),建设一个≥15m3的化粪池,建设一个≥5m3的隔油池。采用水泡粪清粪工艺,养殖粪污及猪舍冲洗水通过猪舍漏粪板下漏至猪舍下的集污池,定期排入粪污收集池;食堂废水通过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最终所有废水均排入粪污收集池,采用旋筛式挤粪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后的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氨氮、总磷达《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后进入农业灌溉水储存池,用于农业种植灌溉,不外排。

  (2)在污水处理站的地下水下游设置一口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废气:共设置4根15m高的排气筒,其中1#、2#排气筒排放发酵罐废气,3#排气筒排放有机肥筛分废气,4#排气筒排放无害化处置废气;发酵罐废气:设置两个生物有机肥发酵罐,每个发酵罐配备1套生物除臭设施和1根排气筒,发酵罐为密闭发酵,废气由排气管排至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经发酵罐对应的不低于15m高的1#、2#排气筒排放;有机肥筛分废气:在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由不低于15m高的3#排气筒排放;无害化处置废气:无害化处理设备为密闭处理,废气通过设备排气口排入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的4#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即:NH3≤4.9kg/h,H2S≤0.33kg/h;3#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为:1.73mg/m3,0.0069kg/h,排放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即:颗粒物≤120mg/m3,3.5kg/h。

  (2)无组织排放废气:采用低氮饲料,在饲料中添加EM活菌剂;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合理设计猪舍,猪舍设置通风系统;UASB反应器产生的沼气经收集脱硫、干燥后引至1套内置式沼气燃烧装置直燃处理,产生的热能用于UASB反应器加热保温,沼气燃烧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NH3和H2S厂界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即NH3≤1.5mg/m3,H2S≤0.06mg/m3;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即臭气浓度(无量纲)≤70;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即:周界外颗粒物浓度最高点≤1mg/m3,二氧化硫≤0.4mg/m3,氮氧化物≤0.12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固态粪污经发酵罐制成生物有机肥外售;病死猪、母猪分娩废物、仔猪绝育废物经高温干化化制机无害化处理后作为生物有机肥原料与其他原料一起经发酵罐制成生物有机肥外售;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脱水后作为生物有机肥原料与其他原料一起经发酵罐制成生物有机肥外售;不合格有机肥产品作为生物有机肥原料回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周边村庄指定的垃圾中转点集中处置;废弃包装物分类收集后外售。

  (2)设置1间面积≥10m2的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处置。

  5、土壤环境

  采取雨污分流及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全盐量及其他控制项目监测,确保废水处理达标后才用于农灌;对评价范围内土壤进行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

  设置一座容积为200m3的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总量

  有组织排放废气:废气量5256万m3/a,NH3 11.7766kg/a、H2S 0.451kg/a、颗粒物33.2kg/a。

  无组织排放废气:NH3 86.72kg/a、H2S 9.74kg/a、颗粒物87.3kg/a、二氧化硫0.156kg/a、氮氧化物5.235kg/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五万头智能原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五万头智能原种猪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万头智能原种猪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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