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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国有土地使用权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6-06 10:36
名 称: 土地使用年限调整公告(富民龙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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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调整公告(富民龙源实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06-06 10:36 浏览次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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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龙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07年领有富国用(2007)第0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为2211.5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76年12月30日;2010年领有富国用(2010)第258号、25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为2179.5平方米、3729.7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76年12月30日;2011年领有富国用(2011)第1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为 3933.35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81年7月28日;2012年领有富国用(2012)第13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为2853.35平方米,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82年6月28日,证载土地面积合计14907.40平方米,土地坐落于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怡尚品花园),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性质及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

为尽快完善富民龙源实业有限公司(和怡尚品花园)小区住户不动产登记,富民龙源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将上述五宗国有土地进行宗地合并,合并后土地使用权人为富民龙源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类型及性质为国有出让,合并宗地总面积为14907.40平方米。

因富民龙源实业有限公司(和怡尚品花园)涉及五宗国有土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间前后不一,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不一致,故按照《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宗地分割合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二小条:“拟合并宗地的使用期限不一致的,土地使用年限相差不超过2年的,以长年限落宗和登记;使用年限相差超过2年以上的,依权利人申请并出具承诺后,可以按短年限落宗和登记,若权利人申请按长年限登记的,需按有关规定,完善用地手续后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富民龙源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将上述五宗国有土地使用终止日期以短年限为准,统一调整为2076年12月30日,并按照新的土地使用终止日期完成宗地合并不动产登记。

现对拟合并后的宗地使用终止期限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期间如对土地使用终止期限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满前向富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异议;若无异议的,将按公告土地使用终止期限进行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8811086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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