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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费金优惠政策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2-06-15 11:33
名 称: 2022年减税降费38条 ▏⑯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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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减税降费38条 ▏⑯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2-06-15 11:33 浏览次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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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纳税人。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优惠内容】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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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纳税人。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优惠内容】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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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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