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富民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回复函
富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富民县审计局《关于富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回复函
富民县审计局:
你局关于《富民县审计局关于富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富审报〔2021〕7号收悉,经我社认真研究,对你局提出:
1、其他应付款科目反映单位内部个人〔40001〕土地出让金158392元截至年末未清理情况,该款项是原供销社职工宿舍楼办理房产证时个人款项,我单位已积极对接住建局、土地局等相关部门,之前未办理是因土地用途证载不符,现等富民县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批复解决;
2、县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存在转入、转出资金,主要是财政刚下拨款额度,就要求将财政零余额账户清零并要求将资金转入“代管资金”账户,到使用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使用,就形成与相关规定不相符情况,以后我单位将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此函
富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