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书遗失公告(富民县水电集团公司)
发布时间:2022-07-0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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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水电集团公司于2002年11月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现因保管不当,不慎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该宗土地具体情况为:土地坐落于富民县大营镇昆禄公路旁,土地面积为170.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10KV开闭所,土地使用权性质及类型为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11月21日,证书颁发号为富国用(2002)字第127号,证书编号为No.014737925。现对该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该公告自见报之日起生效,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1-68811086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