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昆明绿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膏腻子增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绿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膏腻子增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绿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膏腻子增项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产业园
建设单位:昆明绿舟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大理厚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绿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膏腻子增项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县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产业园,中心坐标为东经102°31′33.086″,北纬25°13′46.419″。项目租用富民金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生产基地进行建设,二期生产基地占地面积约5794(8.7亩),建筑面积约58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单层钢架结构厂房,1栋4层的办公楼。项目设置2条生产线,1条生产无砂腻子粉类产品,1条生产砂浆类产品,年产腻子粉、砂浆等产品10万吨。项目总投资4480万元,环保投资118.2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依托已建厂房进行改造。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富民金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期生产基地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即pH6.5~9.5,COD≤500mg/L,BOD5≤35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哨箐机械加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
项目共设置17个有组织排气口。
筒仓粉尘:项目共设12个筒仓,其中重钙筒仓5个,石膏筒仓1个,脱硫石膏筒仓1个,磷石膏筒仓1个,灰水泥筒仓1个,特种水泥筒仓1个,砂筒仓2个。每个筒仓均配套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2个筒仓排气口高度均不低于31m。筛分粉尘:腻子粉生产线筛分产生的粉尘密闭收集,收集后的粉尘过经收尘管收集后通过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不低于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腻子粉生产线、干粉砂浆生产线各1台搅拌机。项目搅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搅拌工段粉尘密闭收集,收集后的粉尘过经收尘管收集后通过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各自经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腻子粉生产线尾气经DA002排气筒排放,干粉砂浆生产线尾气经DA004排气筒排放。分装粉尘:分装工序7台气吹包装机分装废气分别经各自气吹包装机排气口密闭收集后经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腻子粉生产线、干粉砂浆生产线各配套1套)处理后分别经不低于15m高DA003、DA005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颗粒物厂界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标准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5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B。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废包装袋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腻子粉生产线筛分产生粗颗粒原料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设置1间面积≥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三、总量
(1)废气:颗粒物0.419t/a(有组织0.405t/a,无组织0.014t/a)。
(2)生活污水:0.0432万t/a,CODcr0.136t/a,氨氮0.018t/a,总磷0.0017t/a,纳入哨箐机械加工园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伟龙标识牌制作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昆明绿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膏腻子增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昆明绿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膏腻子增项项目》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