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度临时聘用人员费用支付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富民县审计局:
贵局于2022年5月15日送达的《富民县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临时聘用人员费用支付情况审计调查报告》(富审报〔2022〕2号)已收悉,现将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未制定临聘人员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我局在2022年8月4日召开了局党组会,会议上研究通过了《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富人社通〔2022〕17号)于2022年8月19日起执行。
2.对审计报告中提出建议我局根据富办通〔2017〕41号职责分工,更新富民县机关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加强用人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我局将加强用人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法规的监督管理,积极与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富民县财政局接洽,提出更新机关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标准的建议。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