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1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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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要求,切实维护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现就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及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作以下解读:
来富民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富民县境内的初级中学,规定如下:户籍为富民县以外的小学生,如果想在富民县就读初中,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协助考生联系富民县境内的初级中学,按照要求办理入学事宜即可。
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允许延缓入学。在读中小学学生因病、因伤休学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休学证明,提供给学校。休学的期限为1年,休学1年后办理复学。如:某同学于2022年9月15日办理休学,该生必须于2023年9月15日办理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