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对《学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
对《学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年9月1日,我县出台了《学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强县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各级文化部门学习贯彻《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主动性,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水平。
三、主要内容
全面深入学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主题报告会、邀请专家辅导、开展专题研讨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使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熟练掌握《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本次学习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各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自行组织学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2022年9月上旬)。
第二阶段:县文旅局组织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各镇(街道)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集中学习《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2022年9月中旬)。
第三阶段:邀请省、市专家对《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进行详细解读(2022年9月下旬)。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富民县文化和旅游局
解读人:韩晓娟
联系方式:6881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