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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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及林业产业发展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范围内的绿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2.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组织实施全县绿化发展规划并依法监督;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3.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计划,组织实施培育各类公益林、商品林,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及苗木基地建设工作。
4.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地、林权管理及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征占用林地、木材采伐、运输、检疫、林权证变更、苗木种子经营许可、大树移植、野生动物训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等行政审批、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拟定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林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承担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上报工作。
7.负责县级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拟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负责调处林权纠纷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作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林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开展林产品质量监督和山区综合开发的有关工作。
10.贯彻执行有关森林消防法律法规和市县指挥部的决定、指示,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指挥扑救工作;负责履行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的职责。
11.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检查,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执法工作。
12.负责林业科技推广、教育及林业队伍建设。
13.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园林绿化树木修剪、砍伐、移栽和县城责任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地建设及园林绿地日常管理工作。
14.指导全县各镇(街道)和各单位城乡园林绿化建设和病虫害预防、预报、防治工作;指导辖区内公园、苗圃、花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5.加强园林绿化宣传,指导辖区各单位进行庭院绿化工作,组织开展评选先进活动。
16.综合协调全县园林绿化事务,开展城市绿化业务的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工作。
17.负责城市园林设施及的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树的普查保护与管理。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为导向,在全党开展集中性学习教育,通过开展整党、“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有力推进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支部党建工作,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中,按照计划学习推进,全年开展三会一课19次、主题党日9次,党代表选举工作顺利完成,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党支部班子选优配强,党员教育正常开展,组织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2期,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节目8期,“七一”走访慰问老党员。开展“双报到”2次。领导带头上党课2次,现场教学2次,电影党课1次,观看党建专题片《云岭党旗分外红》1次,开展学党史主题党日4次,读书班1期。通过党支部学党史强党建,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科室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习,积极工作,各工程项目进展顺利,学习自觉性和工作主动性以及单位的精神面貌有较大提升。
2.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工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县林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工作抓手,编制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十四五”规划,认真组织富民县全域绿化等工作。局班子坚持党组统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年初,党组召开林业局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制定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安排意见、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逐级签订责任制。二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书记局领导班子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1.坚持重大决策问题集体讨论。2.坚持干部职工岗位调整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监督制度。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的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3.坚持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请销假、学习等制度,对经费预算、决算制定调整;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2021年以来召开党组会11次,班子调整后由于党组只有2名党员召开局班子会3次,合计研究林草局“三重一大”事项92件。三是认真抓好作风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科室(站、中心)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有章可循。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认真组织风险点查找和制定防范措施。组织学习廉政规定,倡导良好的职业操守,不断规范干部从业行为。结合林草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岗位风险防控管理规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崇尚廉洁,强化自律意识。开展重点岗位风险点的查找,并针对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我局明确重点岗位查找风险点16个,制定防范措施18条。认真落实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局属59名干部职工(含编外用工14人)认真填写《违规吃喝情况自查报告表》。
3.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全县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561.22万元,签订各级各类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书)0.56万份,制作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防灭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环保手提袋等各种宣传资料31.84万份,开展会议宣传0.02万场次、集镇街天宣传17场次、开展中小学校“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10期,县、镇(街道)编写简报67期,书写和刷新标语0.23万余条,悬挂“五彩旗”0.07万套、布标80条幅,县电视台播放宣传专题片和公益广告7次,科工信局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警示教育宣传片10次,宣传普及率达98%以上。在重要入山路口防火检查站设置了7个国家级森林草原入出山“防火码”,16个出入山路口“防火码”,对进出山人员全面实行扫码登记。全县367名护林员按照划片负责、网格化管理方式严防死守,确保了野外火源管理到点到位。进入高火险期后,在全县24个防火检查站的基础上,增加了83个临时防火检查站(卡),延长值守时间,进一步加大入山火源管控及宣传力度,降低林草火灾风险隐患。今年全县发生违规野外用火2起、荒火1起(无受害森林面积)、林火当日扑灭率100%。取得了无重特大林草火灾和人员零伤亡事故的好成绩,经市政府考核为优秀等次。
4.林业生态建设工作
市级下达我县2021年林草生态建设任务7.2814万亩,其中:森林抚育7万亩;天保封山育林0.2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人工造林814亩。完成10个省级森林乡村,16个国家森林乡村创建申报;义务植树36万株。
目前已完成森林抚育7万亩,占任务数的100%;天保封山育10.2万亩,占任务数的100%;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人工造林814亩,占任务数的109%;完成10个省级森林乡村,16个国家森林乡村创建申报;义务植树完成41.318万株,占任务数的114.8%。
5.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侵占林地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法律意识,维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秩序,加强毁林植被恢复力度,大力推进我县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目前共查处打击破坏森林违法林业行政案件42件。今年配合昆倘高速公路、滇中引水工程等建设项目完成征占用林地上报审核17件,已批复2件。其中:基础设施项目5件,经营性项目12件。审核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78证,采伐林木蓄积14296.93立方米,林木定额采伐未超过省政府下达我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了林业法律法规的专题讲座、培训活动。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021年应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262.28万亩,本年度实际监测面积262.28万亩,监测覆盖率100%,常发林业有害生物2.99万亩,其中松小蠹监测0.15万亩,巨角多腮金龟子监测 0.02万亩,板栗剪枝象监测0.65万亩,栗实象监测0.6万亩,板栗溃疡病监测0.8万亩,板栗疫病监测0.09万亩,桤木叶甲监测0.5万亩,松褐天牛监测0.15万亩,常发生区监测覆盖率100% 。2021年预测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09万亩,实际发生2.99万亩,测报准确率96.66%。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级下达范围内。
7.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林业生产总值增长情况。根据市、县相关要求,我县2021年林业生产总值增长不低于6.5%,据统计数据,今年截止12月,我县林业现价总产值为60483万元,其中第一产业产值45355万元、第二产业产值14860万元、第三产业产值268万元。与去年同期对比,增长2.2%。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认真梳理,做到应统尽统。二是培育林产业示范企业。为发展林业经济,县林草局经调查了解,将富民县日增辉种植有限公司作为今年林产业示范企业进行培育,该公司以花椒种植为主,目前已种植200余亩花椒作为主基地,在县林草局的指导下,该公司以合作社形式在全县6个镇(街道)发放花椒苗24万株,并购置了青花椒烘烤、分拣等设备,日均烘烤青花椒可达2吨,青花椒产业已初具形态。目前县林草局已指导该企业进行了“昆明市2021年度特色经济林果初加工规范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的申报。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九化行动”。落实农村承包土地连片化流转促农民增收行动。积极开展林权流转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森林资源资产,促进林农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落实农村集体资产整合化经营促农民增收行动。因地制宜、依托各种资源优势,逐步引导村集体采取“包山拾菌”或适当发展林下种植的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集体收入。
8.全域绿化
认真抓好《富民县全域绿化方案》的落实,全域绿化工作自2021年5月17日正式启动以来,全县相关部门主动认领任务,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县纪委、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及时开展督查,县林草局适时开展技术指导,全域绿化工作有序推进,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域绿化七个工作组共组织种植乔、灌木58.318万株(含义务植树41.318万株),县城新增绿地面积1718平方米,提升改造绿地15140平方米,种植花(地被)36210株、草地102亩,2021年全域绿化七大项目42项绿化任务80项指标现已完成66项,占82.5%。累计投入资金1858.94万元。
9.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大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重大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建党100周年、国庆节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按照省、市、县的工作要求,梳理排查涉及林草部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事项、发生集体上访情况、重点人员在位和动态情况等信息,完成信访工作每日“零报告”和矛盾纠纷排查大化解、重点人员、重点群体月报表的上报。
2021年1至12月富民县林草局受理信访件6件:其中中央第十巡视组交办件1件、群众来信1件、“12345”热线转办件2件、云南信访系统交办件1件、昆明市林草局交办件1件,现已办结6件。
10.政务服务管理工作
承接国务院、省、市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6项,全面使用省市统建政务服务平台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12月受理办结林业行政许可事项246件,其中:植物检疫证书核发131件、林木采伐许可100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10件、临时占用林地许可5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83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9.54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8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收入2,651.73万元对比增加1,187.99万元,增长44.80%,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度增加中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83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13万元,占总支出的9.17%;项目支出3,487.59万元,占总支出的90.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934.32万元对比增加905.40万元,增长30.85%,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度增加中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13万元。与上年支出403.94万元对比减少51.81万元,下降12.82%,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县级扑火队人员2020年度预算人员为130人,2021年度预算人数减少为110人,预算人员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7.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8%。人均占用公用经费为1.5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7.59万元。与上年支出2,530.38万元对比增加957.21万元,增长37.82%,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度增加中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等。具体项目开展情况为:退耕现金796万元,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30万元,其他退牧还草支出3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1,387.9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723.47万元,林业防灾减灾208.64万元,其他林业支出120.74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0.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9.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9%。与上年2,590.57万元对比,增加1,198.97万元,增长46.28%,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度增加中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障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5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3%。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796万元,为2021年度项目退耕还林补助农户资金;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30万元,为2021年度封山育林项目资金;其他退牧还草支出30万元,为草原监测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9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16.51万元,为机关行政机关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森林资源培育1,387.93万元,为森林培育项目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723.47万元,为中央、省级、市级生态效益补偿农户资金支出;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08.64万元,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支出;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0.74万元,为森林抚育项目任务支出;惠金融发展支出40.81万元,为中央、省级、市级、县级公益林火灾保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为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3万元,完成预算的98.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下级机关和各横向交流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缩减成效明显。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23.5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下级机关和各横向交流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缩减成效明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0万元,占95.12%;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占4.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2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对我局业务工作的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4万元,与上年支出34.32万元对比减少9.58万元,下降27.91%,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度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下级机关和各横向交流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日常办公经费也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57万元,公务接待费0.73万元,福利费1.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总额455.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9.49万元,固定资产265.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55.45 | 189.49 | 265.58 | 95.45 | 170.13 | 0.3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1%;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3.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件10-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说明: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专用名词如下: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4.基本支出是行政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0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012400232700101111
富民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20221025105410653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