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5%
1-10月消费品市场缓慢恢复,全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7亿元,同比增长2.5%,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1.2个百分点,比全市(全市0.3%)高2.2个百分点,10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8亿元,同比增长2.0%。限额以上批、零、住、餐销售额增(降)速度分别为11.6%、6.9%、19.2%和19.5%。
从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看。城镇和乡村均不同程度回落。限额以上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7亿元,占比79.0%,同比增长5.8%,增速比1-9月回落0.6个百分点;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0.47亿元,占比21.0%,同比增长13.7%,增速比1-9月回落0.1个百分点。商品零售回升、餐饮收入回落。1-10月,商品零售实现1.98亿元,同比增长6.8%,增速比1-9月提高2.8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实现0.26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比1-9月回落0.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