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加强零售药店防疫药品保障
为做好当前新冠病毒疫情应对工作,全力做好零售药店防疫药品保供,满足公众用药需求,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加强零售药店防疫药品保障工作。
一是优化防控措施,方便群众购药。自12月9日始,督促全县零售药店全方位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清热解毒、感冒类等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不再进行实名登记报告,不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清热解毒、感冒类等非处方药物。对进店购药顾客不需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药品零售企业要采取方便群众购药措施,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具备24小时营业条件的零售药店全天候营业。合理开展预约购药、上门送药等服务,在方便群众购药的同时也能更好的提供药学服务和用药指导。
二是全力动员协调,保障药品供应。12月14日,组织辖区零售药店分批召开加强疫情防控零售药品保障工作会议,动员全县药品零售企业主动扛起社会责任,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及群众用药用械需求,多方组织货源,全力保障新冠症状对应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药械供应,确保本店防疫药械储存量不少于14天的供应量。同时做好重点防控药械品销售、库存监测。
三是加强用药宣传,引导理性购药。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利用店面滚动屏不间断宣传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在药店显著位置张贴新冠肺炎用药指南强化科普宣传,落实执业药师在岗制度,直接服务群众进行宣传,引导顾客理性购买、正确使用药械,科学、合理用药。
四是强化药械监管,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场监管局加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持续强化防控药械质量监管,规范线上线下药品经营行为,加强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违规销售处方药、套购回流集采中选药品、销售假劣药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图片1
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