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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212-647553 主题分类: 招生管理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12-21 11:37
名 称: 富民县永定中心小学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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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永定中心小学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2-21 11:37 浏览次数: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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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昆明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主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的通知》《昆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昆明市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昆招委〔20222号)《昆明市关于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设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昆招委〔20223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全校计划招生240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学安置),适龄儿童均可入学。入学率预计达99.9%以上。

2.做好六年级毕业班的招生宣传工作。

3.做好行知小学二至六年级的转学工作。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教育体育局“大稳定、小调整”的工作思路和“县级协调、镇(街道)为主、区域联动、体现公平”的工作原则,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施“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 优化资源配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富民教育现代化2035》的要求,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布局布点调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变化,积极应对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等带来的挑战,稳妥推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设为公办后的招生工作,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的学位供给。

2.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继续实施“三名”工程,继续加强名师和名长的培育提升工作。发挥名师名长示范引领作用,增强竞争意识,扩大优质资源总量,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高质量推进“山水园林卫星城、休闲康养目的地”建设提供坚强的教育保障。

3. 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提前将辖区内本年度秋季学期应入学、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分布区域、资助需求等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合理划定招生范围,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和盲点,确保应入尽入

4. 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5. 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切实落实脱贫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等贫困学生救助政策。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切实做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的入学工作。做好港、澳、台适龄儿童的入学工作。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子女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水源保护区户籍人口就学优惠政策。

6. 继续做好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学校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规定,继续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不再要求开具《就学联系函》。认真分析学生结构、就学需求、学位供给,提前研判热点、难点、矛盾点、风险点、隐患点,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入学顺序,积极稳妥处理好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根据永定中学时间安排,向校内毕业班家长做好宣传,预登记情况及时上报教育科。

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相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申领《居住证》时间须在2022228日前。

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交以下真实有效证明材料:

1)务工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务工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其中一种)。

2)居住证明:在招生辖区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半年以上的《临时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辖区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3)身份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超过法定入学年龄的,所提供材料中应含缓学证明)。

7. 继续做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转移人口子女入学工作。凡已办理富民县户籍落户手续的农业转移人口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统筹安排到学校就读入学。

8. 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根据扶贫办脱贫户信息平台及县残联组织开展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情况,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逐一核查,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全部安排入学,确保应入尽入。任何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普通学习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积极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9.规范学生转入、转出手续。学校要严格落实《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籍随人走”政策,严禁“空挂学籍”“买卖学籍”等违规行为。

10. 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结合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牢固树立常态化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联控联保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双线十人制”和“动态归零督查制”、闭环工作机制和“四步法”要求。认真落实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脱贫户适龄子女不因贫辍学。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做好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实时更新控辍保学工作台帐及日常管理相关数据。健全对在校学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防控辍学工作机制,进一步关注单亲家庭、学困生等特殊群体学生,防止复学后辍学。

11.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县教育体育局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同时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1. 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6831日前出生,含831日)的适龄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教育体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2. 招生原则。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指监护人房产所在地,下同)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按每班45人下达;在2022331日前,将学校入学的报名时间、招生计划、招生辖区和报名所需资料等向社会公布。

3. 工作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指定校外地点202231日—14日,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全面实行预登记,采集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信息;418-22日,开展信息确认;85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4. 强化管理。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和入学安排工作,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进行入学考试,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评价

1. 小学毕业生学业水平评价。认真抓好教学质量的管理和监控,体现义务教育发展方向和培养目标,评价采用等级加激励性评语的办法,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2022年小学毕业生文化考试采取和期末考试相统一的方式,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时间为62122日;其他学科作为考查科目,时间由教科研信息中心安排。

(四)严格控制大班额

严格按省、市、县控制班级规模要求“严格控制增量、逐年消除存量”,确保不出现超56人的班级。

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招生入学工作

(一)组织保障,确保招生有序开展

为确保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县教育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志鑫

副组长:杨云舟 火焰刚 石黎

员:陈红丹 刘继云 卢志明 耿红琼 陈娅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永定中心小学教务处,具体负责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工作。

(二)确保和谐稳定

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建立长效协调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辖区招生入学工作,定期召开招生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并妥善处理本地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要求,制定招生入学、复学、保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充分考虑党的二十大和C0P15第二阶段会议召开的实际情况,坚持稳字当头、稳字求进,尽量保持招生政策的延续性,尊重历史,为大会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和社会稳定。

(三)优化服务,推进“阳光招生”

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关于实施“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办学行为,完善工作流程。要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确保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知晓招生入学政策新变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积极宣传富民县昆明行知中学“公参民”改革、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规范新闻报道,积极宣传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七、严肃纪律,全面强化监督检查

(一)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体育局文件规定,在2022年招生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省、市招生“十项严禁”纪律,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任何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进一步完善监督问责机制

完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教务处电话:68810616

富民县永定中心小学

2022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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