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秋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22〕5号)、《昆明市教育体育局 2021-2022 学年控辍保学专项行动方案》昆教体发〔2021〕66 号精神,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富民县2022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施方案》要求,为认真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控辍保学总体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紧扣秋季学期开学,做到应入尽入,应返尽返,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我县巩固率达到市级指标以上。
二、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2022 年秋季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成立富民县教育体育局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正乾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张 云 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彩宏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王雅婷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刘练涛 办公室主任
王国华 工委办副主任
段兴禄 教育科科长
张柏盛 督导室副主任
彭盛昌 人事科科长
王珊珊 德宣科科长
刘加华 资助中心主任
谢金洪 教科研信息中心主任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科,由段兴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工作的推进实施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抓住秋季入学关键期,落实“应入尽入”工作
1.抓好秋季入学工作。各学校将各年级开学学生报到情况与户籍人口进行比对,落实春季学期未报到原因,对异地就读学生要核实就读学校,对重病、残疾学生要分类安置(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对随迁子女适龄儿童要逐一核实,确保应入尽入;根据县教体局控辍保学网格化要求,各责任科室要及时入校掌握学生入学情况,及时参与学校进行入户劝返工作;学生到校报到后,各学校逐一落实“三类人员”家庭适龄学生就学情况,确保零辍学。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科室 各校园
完成时限:9月8日以前。
2. 严格落实“四查三比对”工作。各学校要协调乡镇(街道)、公安、扶贫部门联合开展“四查三比对”行动。一是国网学籍与实际在校学生情况进行比对,确保学籍学生按时返校;二是户籍与学籍进行比对,明确户籍儿童、少年就学落点;三是未按时返校的疑似辍学学生与脱贫户(建档立卡户)信息对比,摸清脱贫户(建档立卡户)子女未返校情况。
责任单位:教育科 各校园
完成时限:9月15日以前。
3. 建立控辍保学台账。各学校对“四查三比对”核查出未到校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和去向,以学校为单位建立未返校学生台账。确认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应及时纳入政府救助平台及控辍保学动态管理系统,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和劝返,并上报镇(街道)、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教育科 各校园
完成时限:9月15日以前。
(二)加大劝返力度,强力推进控辍保学专项行动
1.严格执法检查。县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积极协调镇(街道)、公安、人社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及时向人社、民宗、民政部门通报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外出信息,切实解决因外出打工、早婚早育、入寺入教等而辍学问题。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科室 各校园
完成时限:9月15日以前,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依法开展控辍保学“四步法”。各学校要及时将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报告镇(街道)人民政府,针对拒不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监护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由镇(街道)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的顺序,依法开展“四步法”,确保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能及时劝返。
责任单位:教育科 各校园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 强化分类处置。对于因病因残辍学的学生,做好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符合休学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因在家上学、入寺入教辍学的学生,报告民宗、民政等部门,做好劝返工作,要对学生的学识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安置到相应的年级上学。对于早婚辍学的学生,采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安置学生。其他原因辍学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科学研究安置方式。同时,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对家长要开展教育培训,做好家校共育工作。
责任单位:教育科 教科研信息中心 各校园
完成时限:9月15日以前,并长期坚持。
(三)提高保学水平,落实劝返安置推动常态“清零”
1. 提高办学质量,切实解决因学习困难而辍学的问题。各学校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价方式改革,优化课堂教学,按照国家部颁标准开齐开足学科课时,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文体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建立学习有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课后辅导服务、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特别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关爱,坚决防止因学习困难而辍学。
责任单位:教育科 教科研信息中心 各校园
完成时限:9月22日以前,并长期坚持。
2. 分类安置保学。各学校要区分劝返学生的辍学时间、学业水平等不同情况,精准分类、合理安置,按照“一校一方案”“一人一方案”要求,科学制定复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多样化的分类安置办法,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普职融合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教育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有收获,坚决防止劝返学生再次辍学。切实做好适龄重病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安置,对不能到校就读但具备学习条件的重病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建立“一生一案”,规范送教工作,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方式和医教结合资源。
责任单位:教育科 各校园
完成时限:9月15日以前,并长期坚持。
3. 提升质量保学。各学校要全面落实“五育并举”要求,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日常行为,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学时。要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优化教学方式,科学把握学生认知规律,突出学生主体地位,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关爱每一名学生,建立学业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各科室 教科研信息中心 各校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 健全应助尽助救助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惠民资助帮扶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将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脱贫户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人员适龄儿童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劝返复学适龄儿童少年,要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措施,保障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责任单位:资助中心 各校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 加强宣传教育。各学校要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到“墙上有标语、广播有声音、手机有信息”,让“不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违法”的思想观念家喻户晓、让“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成为社会共识,让“早婚早育”陋习成为改造社会的突破口,积极营造控辍保学的良好社会氛围。对辍学学生的家长,要发放《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告知书》,加强警示教育。同时,要抓好“四步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提升依法控辍能力。
责任单位:教育科 德宣科 各校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实施问题整改清零行动
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指导、挂牌督战、标本兼治,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常态化清零。
责任单位:工委办 教育科 各校园
完成时限:9月30日以前,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脱贫攻坚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本地区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各校园9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交教育体育局教育科,每月20日前将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情况统计表、控辍保学四步法统计表、行政处罚统计表交教育体育局教育科邮箱。
(二)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进一步强化各地“一把手”抓控辍保学的政治责任,压实“双线四级”责任和任务分工,充分发挥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统筹和协调。强化落实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健全责任机制,强化监督问责
各学校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开学季的重大任务来抓,建立联控联保责任制,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纪律压实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瞒报、谎报、漏报、缓报、错报等情况,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