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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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拟定本县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本县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辖区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依法行使环境保护处罚权,处理本辖区的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查、督办、核查各企业环境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对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进行管理,按权限负责审批县级计划、规划、政策和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依法行使“环保一票否决权”监督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领导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组织环境监察队伍,依法征收排污费,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我县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监督、管理全县生态保护工作、拟订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承担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争创国家生态市的日常组织工作。
10.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
11.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2.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13. 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4.承担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的工作;承担争创国家生态县的日常组织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
1.空气质量。2021年富民县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53天,其中一级天数219天,占62%;二级天数131天,占37.1%,轻微污染3天,占0.9%,(超标项目均为臭氧),2021年度,富民县环境空气质量除去臭氧外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3,较2020年上升8.1%。
2.水环境质量。2021年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富民大桥保护目标为Ⅴ类,实际水质除6、7月份为劣Ⅴ类,主要超标污染物总磷平均浓度0.352mg/L,较去年同期下降1.1%,平均综合污染指数3.073,较去年同期下降10%。其余月分均为达标(其中1、2、3、9月为IV类),水功能达标率为83.3%,较2020年上升25.3%;赤就大桥保护目标为Ⅳ类,实际水质除1月、7月份不达标外,其余月分均达标,主要超标污染物总磷平均浓度0.257mg/L,较去年同期上升8.9%,平均综合污染指数4.16,较去年同期上升2.2%,水功能达标率为83.3%,较2020年下降16.7%;宜格电站保护目标为Ⅳ类,实际水质除3月、7月不达标外,其余月份均达标,主要超标污染物总磷平均浓度0.256mg/L,较去年同期上升13.8%,平均综合污染指数3.979,较去年同期上升3.5%,水功能达标率为83.3%,较2020年下降16.7%;成器墩小桥保护目标为Ⅳ类,实际水质有7个月不达标,超标项目是总磷、氨氮及五日生化需氧量,主要超标污染物总磷平均浓度0.758mg/L,较去年同期上升233.9%,平均综合污染指数4.424,较去年同期上升32.7%,水功能达标率为33.3%,较2020年下降66.7%;小松园电站保护目标为Ⅲ类,实际水质除5、6、9月份不达标外,其余月分均为达标,超标项目是总磷、石油类,主要超标污染物总磷平均浓度0.108mg/L,较去年同期下降18.8%,平均综合污染指数4.792,较去年同期上升10.9%,水功能达标率为75%,较2020年同期下降25%。
2021年,螳螂川(普渡河)水质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入境断面富民大桥总磷年均浓度为 0.352mg/L,出境断面宜格电站总磷年均浓度为0.256mg/L,出境断面总磷浓度较入境断面下降27.3%,水质改善明显。
(2)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情况
1.坚持高位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今年1—11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生态环境专题会议5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16次,县政府班子成员现场调研督办21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批示30次,对生态环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县政府目督办分别将长江经济带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督办。县委、县人民政府还把水体环境保护相关情况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研究和中心组学习内容。
2.实施螳螂川富民大桥断面水环境达标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环河截污污水管网工程、城中村、城郊村截污纳管工程、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6个村)、螳螂川旁路净化湿地系统工程、入河面源污染控制生态缓冲带和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富民县污水处理厂总磷提质工程、环境保护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等7大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概算1.12亿元,通过一年来紧密施工,该项目完成环河截污管网系统建设工程10项,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程5项,入河面源污染控制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1项,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2项,水环境监测配套仪器及网络建设完善工程2项,富民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工程1项,在富民大桥上段螳螂川两岸30m开展退耕还林,建设经济果林或草地。该项目受益于富民县城及永定、大营两个街道办事处7个村(居)委会16个自然村,建设主管38395米,支管15331米,小型氧化塘2座,一体化处理设施三套,收集户数2710户。新建石坝生态湿地公园一个,极大地提升了县城污水收集率。同时,螳螂川沿岸复合污染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安全利用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目前,水稻、玉米、大豆已达到成熟期,第三方检测机构己完成现场抽取项目低积累区域、钝化区域的农产品样送至检验单位进行自检工作。
3.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和法制宣传工作。通过富民县人民政府官网等媒体平台推送生态文明理念、保护环境国策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情况,今年1—11月,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生态环境工作信息362条。邀请专家及专职律师对县属相关企业环保负责人、环保业务监督员开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传培训1次约150人;开展新《行政处罚法》的培训1次,约50人次。
4.源头控制,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进展。
一是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监管,1—11月,富民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处理生活污水242.54万吨,化学需氧量削减量共计418.61吨,氨氮削减56.64吨,达到时序进度。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01家,排污登记404家,实现全县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制定下发《富民县关于沙朗河(大营小河)成器墩小桥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富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工作的通知》,县级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辖区内饮用水源地、河流水质达标。
二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控得到加强。与5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截止目前,5家企业均开展了土壤隐患排查工作,制定了隐患整改方案,4家企业完成了土壤自行监测,1家企业正在推进中。
三是狠抓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1—11月华新水泥投运率100%,综合脱硝率76.9%,金锐水泥投运率100%,综合脱硝率69%,达时序进度。对县城周边非煤矿山、采石场、钛白粉厂、磨粉厂、建筑工地等易产生扬尘企业开展排查整治。检查相关企业52家次,对涉嫌环境违法的2家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完成富民和平化工钛渣厂、华新水泥、金锐水泥、赤鹫五星冶炼、万达钛渣冶炼厂5家企业烟尘和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立邦涂料、芬美意公司、昆明农药公司3家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督促企业开展治理,确保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达标排放。
5.源头控制,严格项目准入。积极推行规划环评,严把项目准入关,对高污染、高能耗、排放量大、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淘汰限制类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环评。2021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审批了29个项目,其中27个工业项目,2个社会服务业项目;项目总投资186128.8万元(环保投资3816.79万元),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网上备案登记项目37个。
6.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确保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1—11月,对辖区内处置、利用、产生危险废物的12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经检查,12家企业均正常运行,未发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违法行为。制定《昆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新增两条生产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该公司按照建设进度拨付了中央补助资金,加快了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度。对辖区内危险废物转移情况进行系统审核、监管,据系统统计:1—11月,共审核170家企、事业单位信息,注册审核通过129家,驳回41家;审核77家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办结66家,退回修改11家;59家危废产生企业完成年度申报登记;辖区内转出危险废物6182.998吨,辖区转入(接收)危险废物33928.82吨,处置利用危险废物34818.25吨(含上年贮存量)。
(3)聚焦民心所向,全力整改环保反馈问题
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共向富民县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33件,其中: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31件,上一轮交办在本轮督察中的中央督察组重点关注1件,发现回访不满意1件。经梳理,重点投诉举报5件,公共件3件,一般投诉举报25件,现已办结27件,未办结6件。
(4)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一是严查严管,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今年1—11月,出动408人次,检查企业206家次,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30件,其中责令改正16件,实施行政处罚14件,累计处罚金额323.9万元。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全市“绿剑行动—2021”、“省级联合执法检查”到富民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工作,今年7月1—15日,省生态环境厅选派大理州43人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我县检查企业404家,存在环境问题的291家,发现问题912个,经我县认真梳理分类主要为涉及环境管理不规范(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无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雨污不分流等)有255家、违法排污(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私设排污口、无治理设施等)有37家、环保手续不完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应急预案)有87家、违反排污许可证相关制度(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监测和管理等)有21家(部分)。其中:涉嫌环境违法立案查处企业58家。截止2021年12月2日已完成58件的立案调查和现场取证工作,其中45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累计处罚金额450.75万元,13件下达了《免予处罚决定书》。
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强化环境信访投诉件办理。1—11月,共受理环境保护类信访、投诉案件60件,办结60件,其中涉废水影响共11件、废气19件、工业企业和建筑噪声16件,固体废物3件,其他11件。受理率100%,处理率100%。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污染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社会稳定。
三是紧盯辐射源监督管理。今年1—11月,对14家辐射源利用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存在问题的单位2家,责令整改单位2家,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4,190.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87万元,占总收入的6.1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32.41万元,占总收入的93.85%。与上年对比增加3605.39万元,增长616.42%,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由于机构改革,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从我单位划出,独立核算,独立进行相关的预算及决算编制,故与上年相关数据对比不准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9,62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1万元,占总支出的2.06%;项目支出9,424.21万元,占总支出的97.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424.65万元,增长200.89%,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由于机构改革,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从我单位划出,独立核算,独立进行相关的预算及决算编制,故与上年相关数据对比不准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8.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9.78万元,下降58.60%,主要原因为2021年度由于机构改革,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从我单位划出,独立核算,独立进行相关的预算及决算编制,故与上年相关数据对比不准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24.2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04.43万元,增长246.51%,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从我单位划出,独立核算,独立进行相关的预算及决算编制,故与上年相关数据对比不准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富民县财政2019年拨款行政类专户项目 10.90万元、政府目标考核奖专项资金12.40万元、2021年法律咨询服务经费1.5万元、富民财政拨入非本级财政横向拨款项目 3506.58、突发环境事件监测监察执法经费45.50万元、中央水污染治理专项经费5721.53、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经费125.8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8%。与上年对比减少327.02万元,下降55.91%,主要原因为由于机构改革,富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从我单位划出,独立核算,独立进行相关的预算及决算编制,故与上年相关数据对比不准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5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2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7%。主要用于行政支出223.49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0.8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4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合理规划使用“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4.02万元,下降45.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02万元,下降45.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贯彻厉行节约原则,合理规划“三公”经费开支,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4万元,主要原因为维护机关正常运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关正常运行,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资产总额286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3.12万元,固定资产114.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336.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67.99 | 2753.12 | 114.87 | 90.00 | 24.87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0246706201111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本级)表20220929050044870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