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机构设置
一、 机构设置情况
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富民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设6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社会保障科、人力资源管理科、工资福利与档案科、农民工工作科、政策法规与信访仲裁科。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中层职数6名(实行一人多岗或兼职)。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和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
(四)贯彻执行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津贴补贴,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事业单位新招聘、新聘人员的转正定级和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变动工作;指导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受市局委托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事业、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核)工作。
(五)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谋职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组织监督实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负责国有企业破产后退休人员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服务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抚恤费”支付工作。
(六)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上级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七)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被征地人员就业政策和牵头拟定培训方案,负责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八)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及机关工勤人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指导镇(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就业、再就业、养老保险等项服务工作。
(十)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人事关系政策,完善劳动、人事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负责劳动合同登记、集体合同审核备案、用工登记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信息。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单位名称:富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位类型:行政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11530124015127151B
单位地址:富民县黎阳路148号老社保局
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张 涛
办公室电话:0871-68812246
信息公开机构科室负责人:张晓君
办公室电话:0871-68811846
信息公开联络人:张若婕
办公室电话:0871-6881184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