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年混合分装10万吨高延性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年混合分装10万吨高延性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混合分装10万吨高延性复合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哨箐组团云南鸿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车间内
建设单位:云南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嘉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五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混合分装10万吨高延性复合材料项目位于哨箐组团云南鸿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车间内。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7′52.860″,北纬25°15′59.252″。项目租用云南鸿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车间面积进行建设,主要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建成后年产10万吨高延性混凝土(干粉)。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环保投资76.5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依托使用云南鸿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卫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房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2.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进行分类,能够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1座容积≥1m3的隔油池,1座容积≥5m3的隔化粪池,食堂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厂房已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与云南鸿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活废水汇集后通过厂区现有排水管道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混合搅拌及成品包装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后通过1根不低于18m高的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颗粒物≤0.5mg/Nm3。
(3)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的要求,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东面厂界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中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设置1间面积≥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以及机油桶、废抹布手套等含油废物,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分类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及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三、总量
废气总量:2880万m3/a;颗粒物:0.9075t/a。
生活污水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污水处理厂,不设总量指标。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年混合分装10万吨高延性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
《年混合分装10万吨高延性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