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安全生产,保驾工业发展——富民县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百企百人”宣贯培训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新出台的《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督促落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2月14日,富民县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新出台的《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宣贯培训会议。全县各镇(街道)、富民产业园区安全监管一线干部职工,40家非煤矿山、50家危险化学品、200余家工贸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计50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印发法规、条例等资料1000余份。培训会议由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赵映宏主持并授课。培训围绕近期全国各地典型事故案例,深入浅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修改条款进行了学习。培训中具体讲解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章节,重点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进行了详解。培训对《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昆明市安全生产条例》增加章节进行了宣贯讲解。培训对《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内容进行了逐一宣贯传达。培训期间,学员积极互动,讲师耐心讲解,场面热烈。通过培训加深了与会人员对上述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有力地提升了参训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业务水平,为做好富民县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最后,赵映宏强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要进一步将以上法律法规知识传达、普及到广大从业人员,筑牢理念之基,完善责任之链,走好法治之道,为法制社会建设提供安全保障。会议还对持续推进“三个集中”隐患排查治理、复工复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下一步,我县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两条例一规定”的学习贯彻,分行业分类别进入企业开展宣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