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应急管理局召开生产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暨优化营商环境“三个听取”会商会
3月2日上午,为深刻汲取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大面积坍塌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国务院总理批示精神;进一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立即开展排查检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22家生产矿山企业负责人在县应急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时,按照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三个听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矿山企业“三个听取”会商会。此次会议采取县应急管理局传达相关指示批示精神、有关文件要求、提工作要求和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进行。县应急管理局李晓杰副局长,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国务院总理有关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大面积坍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及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切实做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安办函〔2023〕16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矿安〔2023〕16号)等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检查,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预防一般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赵映宏局长提出要求,当前,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后经济潜力释放,经济建设全面提速,原材料需求旺盛,砂石料供需矛盾突出,能源矿、金属矿价持续走高,多数矿山企业迅速复工复产,一些矿山企业超能力、超规模生产,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现象有所抬头,安全管理不严格,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仍较普遍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各矿山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2·22”坍塌事故教训,立即行动起来,开展矿山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同时,按照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三个听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矿山企业“三个听取”会商会,充分听取矿山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