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和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403200300000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昆明市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维护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负责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房屋工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建筑经济指数,按时收集上报的地方主材价格工作。负责辖区内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
6.负责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外埠(县外)进富企业的市场准入登记及管理工作;对城市建设进行监察。
7.负责拟订全县城市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立项;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工程项目的代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公园绿地、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9.负责建筑物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震后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屋网签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房屋安全鉴定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直管公租房日常管理、修缮、改造建设及租赁经营等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所有权因产权、交易管理导致不动产登记产生争议、纠纷进行处理。
11.负责城区私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的核查和政策落实工作。
12.负责全县建筑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墙体改革、建筑节能、预拌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建筑行业的招商引资、技术合作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云南省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昆明市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4.负责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全县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及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备案、监督管理、验收、维护工作和防空地下室拆除、改造审查;组织开展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15.负责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职工教育、技工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16.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对城中村、县城规划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技改、旧住宅区、县城棚户区等特定城市建成区进行改造)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决策部署,做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等。
17.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2.法规科,负责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住建局重大事项听证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监督、审核及对外执法联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牵头依法行政建设;牵头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牵头法制宣传、法制教育;负责法律顾问管理联络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牵头开展工作。
3.城市建设管理科,负责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燃气设施建设;承担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城市燃气供应许可证管理;负责贯彻城市燃气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城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市场准入的许可审查和许可年检;负责参与城市燃气、液化气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县城公园绿地、公共绿地的建设工作职责;负责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职责;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建设其他事项。
4.村镇建设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与管理,配合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协调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5.建筑市场和建筑科技监管科,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负责推进并实施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示范并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房屋墙体材料革新、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监管推广工作;负责分级管理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建筑施工、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工程招标、造价咨询、建筑质量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申报、报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贯彻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等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等企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从业人员登记审查和上岗培训;负责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清理工作。
6.住房保障科,贯彻落实国家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物业管理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及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纠纷的调处。
7.人防工作科,负责人民防空警报、器材的技术保障工作和防空袭警报的鸣放工作;负责全县民用建筑修建地下防空设施项目的审批,依法对城市或重要经济项目的防空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人防教育和宣传,对公民和中、小学生进行人防教育,普及人防知识和技能;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负责县政府交办的人防其它工作。
所属单位4个,分别为:
1.富民县房地产管理所。
2.富民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
3.富民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4.富民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牢一条主线。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学深、学透,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主线,引领住建局工作转型,推进高质量发展。
2.“两轮驱动”发展。抓牢建筑、房地产两个主责主业,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政策研究,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发挥总部经济作用,力争2023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30亿元;顺应全球老龄化趋势,房地产业主打“康养”品牌,大力宣传富民优越的生态资源和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吸引国内外老龄朋友到富民安家养老,不断探索创新,开发建设休闲康养型地产,力争2023年实现房地产投资6亿元。
3.实施“三大改造”。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农房抗震改造。棚户区改造采取“留、改、拆”的减法理念,摒弃原来“先拆、再改、最后留”的模式;老旧小区改造采取“连片改造”模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达到应改尽改要求,保障群众住房安全。
4.推进“四个提升”。推进县城品质的提升,实施京昆高速(西北收费站至富民收费站段)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和富民县京昆高速入城口周边村庄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程;充分利用昆明近郊优质,积极融入昆明主城同步建设,提高辅城综合品质,为承接主城昆明人口、产业转移富民提前准备。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实施污水收集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完善各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推进“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推进物业管理提升,重点是加强小区物业公司的规范管理,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建设,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自主管理优势;启动物业行业“红黑板”考评机制,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清理整治物业企业不作为、懒作为乱象。推进营商环境提升,主动服务项目审批企业,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性审批,变我等着项目上门审批为我需要项目来给我审批,以软环境建设助推项目兴县大计。
5.加强“五个管理”。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不松懈,让城镇低收入家庭户住房有保障,继续为全县和谐发展作出新的努力。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解决新青年、引进人才住房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督促施工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过程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加强县属建筑企业服务管理,重点放在服务上,实行领导挂钩上门服务机制,局班子成员分别挂钩几个企业,每月电话联系服务一次,每季度上门服务一次,及时掌握企业困难和要求,促进富民建筑业健康平稳发展。加强房地产企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格执行预售许可制度,强化预售资金监管,着力解决部分房地产临水、临电交房等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13.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3.09万元,政府性基金8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4.5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998.4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预算,分别为:污水处理费300万元;固定资产政府采购预算3.52万元;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专项资金12.5万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21.43万元;富民县兴益物管有限公司3000万贷款资金本息176万元;富民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30.5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54.47万元,主要原因为晋升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同时新调入2人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013.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9.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4.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8.4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预算,分别为:污水处理费300万元;固定资产政府采购预算3.52万元;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专项资金12.5万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21.43万元;富民县兴益物管有限公司3000万贷款资金本息176万元;富民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30.5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54.47万元,主要原因为晋升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同时新调入2人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13.5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1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68万元,主要原因为晋升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同时新调入2人等;项目支出12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39.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支出,分别为:污水处理费300万元;固定资产政府采购预算3.52万元;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专项资金12.5万元;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资金21.43万元;富民县兴益物管有限公司3000万贷款资金本息171.48万元;富民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30.57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72.03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住建局机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2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20808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1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职工死亡抚恤支出。
4.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2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2023年局机关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1.79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3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55人(含退休11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211030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430.57万元,主要用于富民县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8.212010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34.6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富民县住建局44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福利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9.212020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1.43万元,主要用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10.2120804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506万元,主要用于阿纳宰贷款本息支出30万元,富民兴益物管公司管理融资贷款3000万元的还本付息支出476万元。
11.2121499 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县城污水处理费。
12.2210107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12.5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
13.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8.17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县住建局行政事业单位44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原因: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所以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无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共计接待306人次。
原因: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标准与上年相同,所以我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无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原因:2023年车辆运行费的预算标准与上年相同,所以我部门2023年车辆运行费的预算无增加,且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所以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无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详见附件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05-2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增加2名职工。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084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20.64万元,固定资产20.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2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3.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2403200300111
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06030601244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