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加工5万个烟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加工5万个烟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加工5万个烟框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产业园区永定片区哨箐机械加工园
建设单位:富民合达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富民合达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个烟框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县富民产业园区永定片区哨箐机械加工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7′52.910″、北纬25°16′9.006″。项目租用昆明勋昌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厂房,租用建筑面积4026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区、电泳区、干燥区、组装区及成品区,设置1条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烟框5万个,电泳规模为9000t/a。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23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生活废水依托园区现有公共卫生间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弃施工材料和废包装材料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送至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分类收集后送至园区垃圾堆放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园区垃圾堆放点,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4.86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厂区周边道路清扫,不外排;餐饮废水经托隔油池(依托)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并经化粪池(依托)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他生产废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外排废水经处理后执行园区污水处理站纳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的最严标准即:化学需氧量≤500mg/L,氨氮≤45mg/L,石油类≤15mg/L,悬浮物≤400mg/L,BOD5≤300mg/L,总磷≤8mg/L,动植物油≤100mg/L。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
电泳和烘干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120mg/m3,排放速率≤5kg/h;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SO2≤500mg/m3,排放速率≤1.3kg/h;NOX≤240mg/m3,排放速率≤0.385kg/h。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即:非甲烷总烃≤4.0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即NMHC≤15mg/m3(1h平均浓度值);NMHC≤30 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
(3)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中规定其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3的限值。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东、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西、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废离子交换树脂交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污、化粪池污泥委托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废电泳漆渣、陶化池废渣、电泳漆超滤膜、废原料桶(电泳漆、陶化液)委托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运处置资格的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处置。
(2)设置一间≥5m2的危废暂存间,脱脂池废渣、脱脂液原料桶、废活性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加强管理,编制风险应急预案。
三、总量
废气排放量:900万m3/a;有组织NMHC排放量:0.632t/a,有组织SO2排放量:0.0053t/a,有组织NOX排放量:0.046t/a,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0.0017t/a;无组织NMHC排放量:0.468t/a。
全厂废水排放量为1839m3/a,其中COD:0.3008t/a,氨氮:0.023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加工5万个烟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Email: fmxhjbhj@163.com
电话/传真:0871-68810843 0871-68810036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加工5万个烟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