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昆明康宝饮料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康宝饮料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康宝饮料厂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建设单位:昆明康宝饮料厂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长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康宝饮料厂扩建项目位于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东元生态食品加工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3′31.139″,北纬25°13′26.199″。项目新租赁2#标准厂房第2层(总租赁面积为886m2,其中750m2为本项目使用面积,其余136m2暂未规划相应用途),购置新设备建设1条饮料瓶生产线,仅生产饮料瓶不生产瓶盖,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饮料瓶2000万个。项目总投资360万元,环保投资24.6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主要租用标准厂房进行建设。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洗手废水采用塑料桶收集后回用于地面清洁;地面清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经园区管网排入富民县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即:pH6.5~9.5,COD≤500mg/L,BOD5≤35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组织废气
设置4台吹塑机,配备半封闭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吹瓶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100mg/m3;颗粒物≤30mg/m3。
(2)无组织废气
未有效收集的粉尘以及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0dB(A)。其敏感目标东元小学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除尘器收尘灰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2)设置一间≥3m2的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风险应急预案。
三、总量
(1)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0.408t/a,颗粒物:0.0196t/a,SO2:0.0024t/a,NOX:0.168t/a。
(2)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0.162t/a,颗粒物:0.0015t/a。
(3)废水:1945.8m3/a,COD:0.0895t/a,氨氮:0.00087t/a,总磷:0.000352t/a,纳入富民县污水处理厂进行考核。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康宝饮料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
昆明康宝饮料厂扩建项目 报批稿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