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富民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国共产党富民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
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而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繁荣民族文化、提升民族素质、加强民族工作、维护团结稳定。
2.项目实施情况
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保证部门正常运转。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该项经费指标2万元于2022年4月由富民县财政下达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底,该项资金已使用0.5万元,资金资金执行率25%,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保证部门正常运转,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新的台阶。
4.组织及管理情况
为确保做好各相关工作,安排民宗局、宗教事务中心牵头负责,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出现的相关问题,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资金支付。同时,严格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确保符合相关制度规定。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保证部门正常运转,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上新的台阶。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5人,保证部门正常运转,接受补助人员满意度100%。
(2)效果目标。提高民族团结,基本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生活支出,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稳定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以及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2.绩效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实地考察法。是指为验证项目实施的真实情况,而到实地进行直观、详细的调查,通过现场的考察、分析和记录,获取与项目绩效相关的第一手评价资料。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该项目在决策上科学合理,管理上规范到位,较好地完成了预期的绩效目标,经评价,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98分,扣分原因为预算执行率为25%。
(二)主要绩效
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5人,保证部门正常运转,接受补助人员满意度100%。
四、成本效益分析
1.项目资金能专款专用,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中符合相关办法的管理要求,资金支付审批完整,对项目资金设置明细科目进行单独核算,基本能对项目资金每三年进行一次审计。
2.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台账资料完整,符合政府采购的项目按程序实施采购,对项目实施中的监管,督促不足。
3.项目绩效。提高民族团结,基本保障宗教教职人员生活支出,促进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稳定发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积极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
2.加强考核机制建立,细化考核标准,落实考核责任制;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对完成项目抽查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人员统计动态跟进不及时,符合困难补助的标准人数较少。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项目绩效目标修正建议。对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形成相互间可独立考核、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指标;部分项目由于经费类项目较多,通用的完成率、及时率指标不能全面体现项目整体情况,应针对项目类型特点统一设立具有针对性的绩效指标。
2.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绩效问责的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及细化年度目标;建立绩效指标项目库管理,项目定期申报进度及完成情况,完成内容,成果验收情况,责任人员等;严格落实绩效问责机制。
附件1:中国共产党富民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中国共产党富民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
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2.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②分配结果是否公开、透明。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 2 | 0 | 2 | 预算执行率为25%,低于60%,不得分。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二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98 | 2 | 预算执行率为25%,低于60%,扣2分。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