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指的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是国家层面针对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创建的专项福利补贴,并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进行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残疾人福利的空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创建,有助于巩固提升家庭对残疾人的照顾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无论是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还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史上,都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制度创新。
2.项目实施情况: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调整政策执行时间2020年5月1日,城乡同一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执行省级调整标准,由50元/人/月调整为7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由100元/人/月调整为11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执行省级调整标准,由50元/人/月调整为70元/人/月。
2022年末我县共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2407人次,截止2022年12月领取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1718人,领取生活补助的困难残疾人689人,全年共计发放234.149万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来源于(昆财社〔2022〕23号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市级补助资金117.264万元)、(富财预〔2022〕1号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县级补助资金87.157万元),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困难残疾人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人口数、资金支出情况,将补贴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两项补贴资金实行分级负担制,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4:6比例共同承担:市级财政补助40%,县级财政承担60%。
3. 组织及管理情况:两项补贴严格按照“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定、县财政局核拨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符合条件的人员经个人自愿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根据所申请补贴类型由工作人员分别在两补系统当中提交申请,由镇街道完成初审,再上报县残联审核,县残联完成审核转送县民政局审批,完成一应规程后补贴资金由民政局通过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按月发放。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2022年末我县共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2407人次,截止2022年12月领取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1718人,领取生活补助的困难残疾人689人,全年共计发放234.149万元。
(2)效果目标。
领取补贴的残疾人满意率超过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和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采用比较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查问询证法、实地考察法等方法,做好问题设计和调研地点选择,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
绩效自评结果将有助于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工作的质量,确保残疾人“两补”工作做实、做细,力求受助群体得到幸福感、获得感。
四、成本效益分析
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基层服务能力必不可少,本项补助工作更是贴近困难群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组织培训基层民政服务人员,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1.各镇街、村民政事务员、残联信息员加大政策宣传,及时通知、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补贴;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将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各镇街、县残联、民政及时完成审核、审批;3.加大与低保、殡葬管理科室的数据比对,及时停发死亡、取消低保及纳入特困供养等人员。
(二)存在的问题:1.个别镇街、村(社区)民政、残联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辖区残疾人情况变化掌握、上报不及时,导致系统数据不精准、变更不及时;2.部分残疾人社保卡信息存在异常,影响资金按时发放。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1.加强各镇街、村民政、残联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责任心和业务能力;2.各级民政、残联部门加强联系协作,加强政策宣传,共同维护好系统平台,确保系统数据准确和及时更新;3.通过在系统中录入残疾人身份证、户口册、低保证、残疾证、社保卡等复印件,减少使用纸质审批表格,加快信息上报和审批速度。
附件1: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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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