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与全县人民一道安全过冬,温暖过节。对于确保城乡困难群众享有与脱贫攻坚进程和同步小康进程相适应的基本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项目实施情况。富民县民政局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城乡低保对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00元,特困供养人员每人200元的标准完成困难群众救助春节慰问补助资金的使用。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低保群众春节慰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2〕17号)下达2022年市级城市低保群众春节慰问补助资金3.19万元,2022年市级农村低保群众春节慰问补助资金8.89万元。《富民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慰问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富财预〔2022〕1号)下达2022年县级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群众春节慰问补助资金18.17万元。2022年全县共支出春节慰问补助资金30.25万元。
4. 组织及管理情况。通过走访发放物资和资金发放两种方式进行春节慰问补助资金的发放。在慰问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建立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慰问资金、物资发放到位。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为确保低保、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在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之即,对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开展春节慰问走访活动,向全县在保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每人发放春节慰问金,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通过对困难群众的慰问,了解民情,对困难群众的困难进行解决,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效果目标。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与全县人民一道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按照项目决策、管理、完成及效果四类指标,对资金支出行为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为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
(2)公开公正。
(3)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
严格遵循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激励约束的关键原则,主要采用指标评价、数据采集、走访调查等方法,综合分析社会公众及困难群众问卷、管理者访谈及抽样调查等对困难群众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困难群众春节慰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总体效果良好,有效保障了全省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温暖、欢乐、祥和的春节,使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均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对于构建我省和谐社会、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绩效。通过对困难群众的慰问,了解民情,对困难群众的困难进行解决,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与全县人民一道安全过冬,温暖过节。
四、成本效益分析。
2022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城乡低保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元/人进行发放,特困供养人员按200元/人进行发放,已享受城乡低保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重复慰问。发放春节慰问金保障困难弱势人群欢度春节,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了社会稳定,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春节走访工作,心系困难群众,认真分析研读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摸排,覆盖率和符合率两手抓,确保将温暖关怀送到困难群众手上。
2.密切关注困难群众需求,聚焦困难群众关切,慰问品定为困难群众日常所需的大豆油、大米。
3.汇总镇街及各单位走访完成情况,确保政策落实落地,使困难群众能够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的春节。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人员对春节慰问金发放宣传不及时,部分困难群众对发放情况不清楚,领取不及时。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加强对困难群众春节慰问金发放的宣传。
附件1: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2.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②分配结果是否公开、透明。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二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