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老乡干部生活补助项目 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相关工作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昆组通〔2018〕93号)文件精神,落实2000年以前正常离任村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已享受《云组发〔1989〕55号》与《云人发〔1991〕36号》等文件待遇的执行新标准,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补足差额部分。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印发了《富民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相关工作的方案(试行)》(富组通〔2018〕118号)文件。
2.项目实施情况。2022年,享受《富民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相关工作的方案(试行)》(富组通〔2018〕118号)文件的人员有314人,其中,符合《云组发〔1989〕55号》与《云人发〔1991〕36号》文件规定的离职干部78人。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所需资金合计1210450元,由市、县级两级财政承担,市级下划资金5616元,其余资金1204834元由县级财政承担。由财政一次性拨付县民政局,县民政局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月发放。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符合补贴条件人员每月定期生活补助以200元为基数,任职期限每增加1年补助标准增加10元,即:每月定期生活补助=200元+任职年限×10元。
2.年度目标。省、市、县三级按相关要求和比例分担补助标准,2022年1至12月,县级财政分担补助资金1204834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民政局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科室对各项目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监管进行自检自查,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我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该项目根据工作安排和部署有序推进,圆满完成预期目标,项目无超预算情况,评价为优秀。
(二)主要绩效。项目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控制良好,按照支出预算100%支出。
四、成本效益分析
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控制良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社会稳定,提高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附件:1.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老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富民县民政局2022年老乡干部定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一项不符合扣0.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资金到位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1 | 0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到位及时率大于90%的得满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2 | 2 | 0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0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0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2.5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0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②分配结果是否公开、透明。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2 | 2 | 0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预算执行率95%以上,得满分;低于95%,每下降1%扣权重的1%;预算执行率60%以下,不计分 | 2 | 2 | 0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3 | 3 | 0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一项不符合扣一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5 | 5 | 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一项不符合扣二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0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0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0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0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0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0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10 | 0 | |||
合计 | 100 | 100 | 0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