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民县纪委富民县监委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中共富民县纪委 富民县监委
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
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于2022年12月23日向我单位下达2022年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资金指标额度30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资金指标额度30万元于2022年12月23日由富民县财政局下达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项资金尚未使用,县财政收回指标30万元结转至2023年使用,未使用原因为2022年12月23日收到县财政下达资金指标,县财政正在进行财政年底账务清算且项目执行中暂未开具支付票据。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相关要求,我单位已将2022年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资金30万元全部纳入单位账户统一核算。同时,严格遵守专项资金设立及执行规定,将转移支付资金列入本单位项目支出专款专用,列入“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并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没有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等情况,严格项目资金的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审批责任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暂未使用该笔资金,结转至2023年使用,2023年将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不断提升办案水平,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效果。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年初绩效指标为:问题线索处置率80%。
完成情况:年内办理留置案件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06件次,问题线索处置率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年初绩效指标为:提供经费补充,保障办案工作正常运转。
完成情况:2022年暂未使用该笔资金,结转至2023年使用,2023年将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不断提升办案水平,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效果。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初指标为: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85%。
完成情况:资金暂未使用,尚未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下一步,将按相关要求进行支付后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暂未使用该笔资金,结转至2023年使用,2023年将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不断提升办案水平,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分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达到预期效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将认真分析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形成专题报告向班子会议进行汇报。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外部审计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将自评结果按各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共富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富民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市级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