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庄镇项目办和平村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款庄镇项目办和平村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
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富民县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党组织+”的发展经营模式,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覆盖质量为重点,通过统筹县、镇、村三级合力,积极通过申报和实施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力争通过2年的时间,实现全县69个行政村全部有实施项目,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提高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拓展抓党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2.项目实施情况
为使项目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项目办,由姚文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该项目于2021年10月25日开工,2022年8月28日完工。建设内容为:
(1)钢结构大棚厂房400平方米;
(2)生产用房200平方米;
(3)场地硬化500平方米 (土地平整、土地夯实、垫层铺设);
(4)砖混卫生厕所15平方米;
(5)全自动制砖机1套(全自动制砖机、给料输送带、搅拌机、模板);
(6)散装水泥罐1个;
(7)厦工20装载机1台;
(8)DN20镀锌钢管架设水管400米;
(9)10平方米铜芯线电网建设300米;
(10)大门一道;
(11)叉车一台;
(12)砖砌围墙,高2.5米,长320米,预投资12万元。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投入资金107.5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集体出资7.5万元。2021年财政补助50万元于2021年10月27日拨到款庄镇人民政府资金专户。
4.组织及管理情况
成立了款庄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项目村,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监督工作。项目批准实施后由款庄镇人民政府择优选择施工队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资金的拨付根据《云南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县财政局和款庄镇资金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资金下达后由款庄镇人民政府拨入项目资金账户,按照项目资金报账制,严格资金审批,专款专用。由项目中标单位提供相关申请、凭据,经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工程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给施工方。款庄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管。
(二)绩效目标。
1.总目标
积极通过申报和实施财政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力争通过2年的时间,实现款庄镇11个行政村全部有实施项目,消除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提高村级自我保障和服务群众能力,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拓展抓党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2.年度目标
(1)产出目标
建设水泥制品厂一个。
(2)效果目标。
水泥制品厂建成后,形成了固定资产,和平村委会集体资产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壮大。同时,有了固定的收益,可以增加对村内基础设施及娱乐、休闲、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建设的力度,娱乐、休闲、健身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提升,提高群众的幸福感。生态效益方面,水泥制品厂建设,符合镇建设规划,减少和避免了在农村实施项目建设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最大限度地地保护生态。生产出来的水泥制品属于新型建筑材料,符合环保要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面了解项目管理过程是否规范、产出目标是否完成,效果目标是否实现等方面的内容,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项目在以后年度的开展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项目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成本支出的真实性和控制有效性,以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
(2)公开公正。
(3)绩效相关。
2.绩效评价方法。
指标评价、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中所采用的方法。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自评分98分,优秀。我镇将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将绩效评价组织开展情况纳入镇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主要绩效。
通过实施该项目,稳步提高项目村群众生活质量,壮大了村集体收入,加快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增强群众自身发展意识和建设家园能力;进一步改变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改善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四、成本效益分析。
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村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2021年财政拨款50万元,已用于项目建设,项目由款庄镇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管理,项目批准实施后由款庄镇人民政府择优选择施工队组织项目的实施,据《云南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财政扶贫资金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财物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进行项目资金管理。落实核销报账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做好项目公示,接受部门及群众监督。项目按实施方案和批复内容进行了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二)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还不完善。
2.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偏低。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机制。
2.对预算绩效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附件1:款庄镇项目办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附件1
款庄镇项目办富民县款庄镇和平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打分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决策(10) | 项目立项(7分) | 项目立项规范性(1分)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 1 | 1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 4 | 4 | ||||
资金落实(3分) | 资金到位率(1分)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1 | 1 | |||
到位及时率(2分)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30) | 业务管理(18) | 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 4 | 4 | ||
制度执行有效性(5分)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5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 5 | 5 | ||||
资金分配的合理性(2分) | 资金分配及结果 | ①资金分配方案是否充分,分配标准是否合理、明确; | 2 | 2 | ||||
预算执行率(2分) | 考察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金额/项目预算金额×100%。 | 2 | 2 | ||||
财务管理(12) | 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5 | 5 | ||||
财务监控有效性(4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 4 | 4 | ||||
产出(30) | 项目产出(30) | 完成数量(10分)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与目标严重不符不得分。 | 10 | 10 | ||
完成及时性(4分) | 项目实际提前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严重的此项完全不得分。 | 4 | 4 | ||||
质量达标率(12分)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项目验收通过率达95%及以上,得满分;未通过一个扣一分,扣完为止。 | 12 | 12 | ||||
资金变动率(4分)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变动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变动程度。 | 变动率=[(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100%。 | 4 | 4 | ||||
效果(30分) | 项目效益(30分) | 经济效益(6分)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社会效益(8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8 | 8 | ||||
可持续影响(6分)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情况。 | 对照绩效目标,按可持续影响实现程度计算得分。 | 6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 | 10 | 8 | ||||
合计 | 100 | 98 | ||||||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