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仲裁齐参与,化解群众烦“薪”事
近期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利用监察与仲裁合署办公优势,采取监察+仲裁+普法模式,将案件办理程序前移,对近期排查出的欠薪线索及时介入调查核实,县劳动监察大队联合信访、司法、公安等多个部门,下沉到散旦镇甸头村、东村镇,积极调处矛盾纠纷。
散旦镇甸头村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经核实,属于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导致劳动报酬未足额支付,因涉及人数较多,及时联系拖欠劳动报酬责任人,并组织责任人与劳动者共同协商支付方案,已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及时化解了60余名劳动者30余万劳动报酬被拖欠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东村镇一案,已查明情况不属于农民工工资,建议通过司法渠道进行维权。
同时县劳动监察大队结合监察、仲裁工作实际,及时向60余名务工人员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引导劳动者在今后用工过程中通过正规渠道务工,督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标准,对出现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问题时及时寻求仲裁、监察部门帮助。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县劳动监察将条例作为宣传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宣传,督促项目严格源头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3年县劳动监察大队已开展各类劳动监察、仲裁宣传活动5次,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余份,开展用人单位、劳动者咨询劳动保障、劳动用工法律法规100余次,全力为农民工化解烦“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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