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治未病”助推交易服务提质增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的要求,富民县政务局联合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坚持规范监管与服务发展并重的理念,健全监管体系,筑牢安全防线,推动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向优向好。
实时发布信息,做到公开透明。中央、省、市、县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文件,疫情期间制定的招投标惠企、便利政策等实时在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实现从项目招标公告、中标结果、评标评分、合同签订等信息能够及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开;实现项目开评标各环节流程归档可查;实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向社会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加强信用管理,促进交易公平。富民县政务局与富民县公安局建立风险防范措施和依法打击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犯罪护航营商环境联动协作机制。严格落实“服务为先、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原则,依法主动作为,注重协作,对参与招标投标的平等市场主体做到参与必提醒、服务必到位、监管必审慎。就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风险点联合会商,实行告知书、承诺书制,筑牢风险防范屏障,共同助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大提升。
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与县发改局、县水务局等多部门制定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明确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比例、频次等内容,适时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增加抽查频次、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拓宽质疑投诉渠道,强化异议投诉处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富民县人民政府网及交易场所等渠道公示质疑投诉受理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等信息,畅通在线投诉渠道,潜在质疑人可按要求随时进行线上质疑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