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费金优惠政策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5-29 17:39
名 称: 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丨②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文号: 关键字:

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丨②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9 17:39 浏览次数:4
字号:[ ]

【享受主体】

购置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执行期】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