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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1271190-202306-702649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6-05 11:24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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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5 11:24 浏览次数: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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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65日-202369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村委会

建设单位:富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富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位于富民县大营街道办事处大营村委会,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2'5.59",北纬25°13'24.03"。新建地面式污水处理厂一座2000m3/d,主要工艺预处理+A2O+化学除磷+MBR+紫外消毒总占地1.67hm2进水主干管280m、出厂主干管24m,尾水依托西南铜业原有管道排入螳螂川-普渡河。服务范围: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的五金建材产业园、食品产业园及大营片区公租房。项目总投资2910万元,环保投资340.2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设置临时集水池和沉淀池等临时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洒水降尘,禁止外排;设置临时基坑涌水导排沟/管,基坑涌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剩余部分应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接市政雨水管网;结合水土保持有关要求规范项目区临时截排水设施建设,雨天项目区地表径流收集导排至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剩余部分应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接市政雨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弃土石方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含重金属废水、有毒有害废水禁止接入。栅渣压滤滤液、砂水分离废水、污泥浓缩滤液、生物滤池废水、MBR反冲洗废水返回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实验室废水设置收集桶预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输送至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外排。其中,总磷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 43-2020B级标准,即:总磷≤0.3mg/LCODcrBOD5、氨氮、总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 43-2020D级标准,即:CODcr≤40mg/LBOD5≤10mg/L、氨氮≤58mg/L(括号内限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总氮≤15mg/L;其他排放污染物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pH 6~9(无量纲)、色度≤30(稀释倍数)、粪大肠菌群数≤103/L、悬浮物≤10mg/L、石油类≤1mg/L、动植物油≤1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总汞≤0.001mg/L、烷基汞不得检出、总镉≤0.01mg/L、总铬≤0.1mg/L、六价铬≤0.05mg/L、总砷≤0.1mg/L、总铅≤0.1mg/L

2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富民县永定镇庄房村南侧约240m的螳螂川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9'7.66",北纬25°15'56.40",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放,入河方式为岸边明管。

3建设2000m3清水池暂存处理达标尾水,处理达标的尾水在清水池暂存后按入河排污口及排放管道约定排放时间排放。

4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10-10cm/s;污水处理厂内的所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区域、综合楼配套的化粪池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其他区域(除绿化外)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2.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设1不低于15m排气筒格栅(粗、细、超细格栅)采用可滑动拆卸的格栅机密封罩,进水泵房、调节池采取土建与盖板结合密闭,絮凝沉淀、厌氧池、缺氧池采用集气罩,污泥储泥池采用地下式并用盖板进行封闭,叠螺脱水机采用封闭设备,污泥堆场设置在封闭房间内。以上各臭气产排节点均采取负压抽排措施,收集的废气经一套生物过滤系统除臭处理后通过1根高为15mDA001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即: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中二级标准,即: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1%氨厂界浓度1.5mg/m³,硫化氢厂界浓度0.06mg/m³,臭气浓度厂界≤20(无量纲)。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南侧厂界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北侧大营村散户预测值执行2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其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分类收集的沾染废机油的其他废物、检测室废液、废弃危化品包装物、废弃紫外消毒灯、废弃生物吸附滤料收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脱水处理至含水率小于80%后委托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处置;废弃非危化品包装物外售;格栅渣、沉砂池污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三、总量

1废气排放量4380m3/a 1.1795/年(有组织0.6776/年,无组织 0.5019/年)硫化氢 0.0026/年(有组织 0.0015/年,无组织 0.0011/年)。

2废水排放量73m3/年,化学需氧量 29.20/氨氮 5.84/总磷 0.22/年。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富民工业园区大营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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