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富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富民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富民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再林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邱学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贾文杰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帕钱保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艾坤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 丹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 名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顾 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目督办主任
李 勇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永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陈 婕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张晓芳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 键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海涛 县科工信局局长
石正乾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兴泽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张 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继红 县民政局局长
段 玮 县司法局局长
李 黎 县财政局局长
杨琼仙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陆金华 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局长
史晋源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石洪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劲松 县水务局局长
李俊彪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李 凤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映宏 县应急局局长
张德华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鄢文尉 县林草局局长
杨艳萍 县统计局局长
林卫蓉 县医保局局长
王 萍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伏自坤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晓芳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徐少伟 团县委书记
杨苑彬 县妇联主席
潘高峰 富民县税务局局长
陈 锋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 超 中国邮政富民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杨键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工作,研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协调各级各部门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提出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定期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统筹调度、研究细化、组织落实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
(二)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推进有关工作,指定1名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服务跟进,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领导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原富民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富民县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同时撤销,有关工作职责一并纳入本领导小组。
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