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营商环境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再扩容
发布时间:2023-06-20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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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营造诚信良好氛围,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富民县公安局加强协调配合,就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重点环节的风险点联合会商,制定告知书、承诺书,对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开展信用承诺,强化交易主体诚信意识,助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需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在交易活动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相互串通,不组织围标、串标,不透漏或泄露任何有关评审情况和其他信息、不吃拿卡要等,如违反以上承诺,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富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制度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