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居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居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居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富民工业园区白石岩-大白坡片区哨箐组团
建设单位: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居生产加工项目位于富民工业园区白石岩-大白坡片区哨箐组团,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27′58.335″,北纬25°16′16.871″。项目租用哨箐加工园标准厂房3栋1-4层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成后生产茶几1500件/年,餐桌800张/年,沙发500套/年。项目总投资191.5万元,环保投资61.5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清洁废水依托已建化粪池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商,不能利用的送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废水依托标准厂房配套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后排至富民工业园区哨箐机械加工园废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设置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在封边机、拼板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拼板、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UV滚涂(及固化)在密闭负压滚涂车间内进行,调漆、喷漆、晾干在密闭负压喷漆房内进行。UV滚涂废气经车间负压系统收集后引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柜+过滤棉”处理后与调漆、晾干废气一并经车间负压系统收集后引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即颗粒物≤120mg/m3,1.75kg/h,甲苯≤40mg/m3,1.55kg/h、二甲苯≤70mg/m3,0.5kg/h、非甲烷总烃120mg/m3,5kg/h。
(2)无组织废气
木材加工、打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除尘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非甲烷总烃≤4.0mg/m3,颗粒物≤1.0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木材加工废边角料、沙发布艺加工废边角料、木材加工工序布袋收尘灰、废外包装收集后外售。
(2)设置面积≥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活性炭、UV光解设备废紫外灯管、废过滤棉、废油漆桶、废胶桶、水帘柜循环废水、水帘柜过滤漆渣、底漆打磨工序布袋收尘灰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三、总量
废气:有组织废气:颗粒物0.443175t/a、甲苯0.004t/a、二甲苯0.2087t/a,其他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0.665t/a;无组织废气:颗粒物0.28125t/a、甲苯0.0006t/a、二甲苯0.0275t/a、其他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0.20945t/a。
废水:0.0576万m3/a,其中COD0.28t/a,NH3-N0.03t/a,TP0.005t/a,BOD50.20t/a,悬浮物0.23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居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云南迅美家居有限公司家居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