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水务局关于公布《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关于《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已经富民县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富民县水务局联系。
附件:富民县水务局关于《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富民县水务局
2023年7月20日
富民县水务局
关于《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受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富民县水务局于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在富民县综合培训中心(旧县路中段县委党校)3号楼2楼会议室举行了《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受富民县人民政府委托,富民县水务局就《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文本。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为确保听证会的顺利召开,富民县水务局按照《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6月14日在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kmfm.gov.cn)发布了《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事项、代表结构、代表产生方式、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1号公告)。公告发布后,因报名申请担任听证代表的人数较少,采取邀请和推荐的方式由县级成员单位、涉及的镇(街道)推荐。经审定,产生了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代表21人、社会普通公众代表4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法律工作者1人、有关专家学者1人、政府部门代表4人,共33名代表。6月26日,富民县水务局在富民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时间、地点、听证事项(2号公告)。7月4日将听证会会议通知发到代表所在单位由代表所在单位转发给各参会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
1.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2023年7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在富民县综合培训中心(旧县路中段县委党校)3号楼2楼会议室准时召开。
2.听证会参会人员情况
本次听证会应参加代表人员33人,实到代表30人,请假3人,符合听证制度的规定。涉及此次听证内容的有关材料,县水务局已于7月4日前送达听证会正式代表。此次听证主持人由富民县水务局副局长高力燕担任,听证委员5人,听证监察人员4人,决策发言人1人,听证记录人2人,听证代表30人,其中委托代理2人,共42人参加了听证会。
3.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1)主持人介绍核实参会人员身份等情况;
(2)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3)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4)县水务局就听证事项提出初审意见;
(5)决策发言人就《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目的、意义做简要情况说明;
(6)编制单位具体汇报《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细内容;
(7)听证代表就《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不超过3分钟)
(8)决策发言人及有关人员就听证代表的提问进行答辩;
(9)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
(10)听证代表填写意见建议表并签字;
(11)听证委员进行合议;(时间10分钟)
(12)听证主持人总结和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13)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14)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三、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各位听证代表在听证会召开前都作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发言踊跃,对《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热烈的论证和分析,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代表对《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是:
(一)为了加强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提高水利工程寿命,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实现以水养水,大部分代表同意收取农业水费。
(二)《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中水费征收上调较大,部分代表建议降低收费标准。
(三)部分代表建议区分山区、坝区水费收取价格。
(四)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惠民奖补政策,对粮种进行直补,群众对上缴农业水费有抵触情绪,农业水费征收困难。
(五)部分代表认为区分种植作物,分类收取,综合平衡定价。
(六)部分代表建议需适时对收费面积进行复核,参照本年度实有种植面积进行收费。
(七)关于水费收取的问题,建议委托第三方进行水费收取。
(八)建议对《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进行完善、细化。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决策发言人对《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做了详细解释和说明:
(一)收费标准高的问题
根据对富民县水利工程的调查测算,运行费用0.29元/立方米,全成本费用0.61元/立方米,按照国家、省、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要求,粮食作物按运行费用收取水费,经济作物按成本费用收取水费,根据富民实际,拟分阶段实施。2021-2025年:粮食作物按0.1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按0.2元/立方米收取;2026年及以后:粮食作物按0.2元/立方米,经济作物按0.3元/立方米收取。
(二)区分山区与坝区的收费标准的问题
山区主要以小型灌区和“五小水利”(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工程为主推进山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重点是按照“分类定价、基本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定水价,兼顾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成本的方法,采取协商定价的方式,合理确定水价。
(三)水费收取难的问题
农业水费的收取历来都是一个难题,农业水价的改革更是难上加难,目前已进入改革深水区,改革工作不会一蹴而就,必须迎难而上,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确保水价改革稳步推进,确保“以水养水”的良性模式正常运行。
(四)面积问题
在《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中已明确,种植面积实行年度动态调整机制,每年10月底前各镇(街道)会同辖区内各村(居)委会或用水合作组织科学、全面核定当年辖区内作物种植结构、种植面积、应收水费等信息,并报县水务局备案,作为当年征收水费依据。
(五)农业水费收取主体问题
根据富民实际情况,除县管小型水库由富民县水利管理服务中心收取外,农业水费收取仍旧依靠各村(居)委会、社区、各镇(街道)为主体,后期各地可根据自愿原则逐步成立农业用水专业合作社进行收费和管理。
(六)农业综合水价定价问题
新一轮农业综合水价定价标准测算,是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文件要求开展的,是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对促进富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五、听证意见的处理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制定出台《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工作是必要的;
(二)县水务局、编制单位认真梳理、归纳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后对《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逐级上报审批,最终以批准实施的成果为准。
听证会议上,代表们的意见高度统一,无分歧意见。
此次听证会主持机关主体合格,代表结构合理,程序合法,听证会会场秩序良好、气氛活跃,代表发言踊跃有序,符合《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