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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费金优惠政策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8-12 17:43
名 称: 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丨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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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丨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所得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3-08-12 17:43 浏览次数: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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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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