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人民政府 www.kmf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151271190-202308-73440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8-29 10:38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改造项目--70罐区、80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拟审批《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改造项目--70罐区、80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9 10:38 浏览次数:91
字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改造项目--70罐区、80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5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改造项目--70罐区、80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

建设地点:富民工业园区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环评单位:云南聚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改造项目--70罐区、80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工业园区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2°28′33.334″、北纬25°16′38.998″。项目在现有70罐区新增5个储罐,在预留的80罐区部分空地建成丙类空桶棚,新建一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55.68万元,环保投资107.8万元。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的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设置硬质围挡、遮盖露天堆场、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定期洒水抑尘。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运至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废弃土石方运至合法弃渣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均依托厂区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螳螂川。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建设一套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系统+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严格50%限值要求,即:非甲烷总烃≤120mg/m3、排放速率≤5kg/h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即: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厂界外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恶臭排放执行《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一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20(无量纲)。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东厂界、南厂界、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西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245m2危废暂存间,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分别用带盖密闭、防酸、防渗的专用桶盛装,分区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定期委托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5、土壤和地下水

制定土壤和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依托厂内现有的1#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附近各设置1个表层土跟踪监测点

6.环境风险

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总量

改建完成后全厂排放总量:1)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55t/a,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量为13.704t/a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54t/a,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量为2.55t/a,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量为9.07t/a。(2废水:废水排放量为4.03m3/a,其中CODcr 1.69t/a,氨氮0.13t/a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富民县人民政府政务网

五、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改造项目--70罐区、80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

联系电话:0871-688100360871-68811519(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箱:fmxhjbhj163.com

通信地址: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环城南路358号

邮编:650400

附件: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改造项目--70罐区、80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影响报告表

文本-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改造项目--70罐区、80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