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公开征求《富民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富民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我单位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富民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草拟了《富民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感谢公众给予的关心和支持。
征集意见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反馈途经:公众可通过邮政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
通讯地址: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15楼
邮政编码:650400
联系电话:0871-68811221
传真号码:68811221
2023年9月9日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富民县教育体育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富民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 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职责,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 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三)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
(二)制定或调整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其他涉及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 有关要求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