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2.5%
8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3亿元,增长9.1%,1-8月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85亿元,增长12.5%,增幅比全市(5.0%)高7.5个百分点,较1-7月回落0.6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2.05亿元,增长9.8%,增速较1-7月回落0.9个百分点,增速均居全市第2位。
从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看。城乡消费增速拉大。1-8月,城镇零售额1.59亿元,同比增长9.3%,乡村零售额0.46亿元,增长19.6%,乡村高于城镇10.3个百分点。餐饮收入增速回落。1-8月,全县商品零售收入1.80亿元,同比增长12.8%,增速高于1-7月3.7个百分点;餐饮收入0.25亿元,增长2.8%,增速较1-7月回落7.8个百分点。
从商品类别看,13类商品呈“9增4降”。一是机电产品及设备类保持快速增长。机电产品及设备销量快速恢复,1-8月,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85.8%,增速保持3位数以上;二是升级类商品平稳增长。化妆品、金银珠宝和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1.0%、30.0和11.9%,增速均为两位数以上;三是日用品和石油及制品类持续回落。1-8月,日用品和石油及制品类分别下降3.1%和17.3% ,降幅比1-7月分别扩大2.1和4.1个百分点。